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在2025年12月10日發佈的公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因以收購非金孖展產名義變相為企業孖展,受到行政處罰。
具體處罰內容為,對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罰款35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罰款6萬元。
(文章來源:財中社)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在2025年12月10日發佈的公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因以收購非金孖展產名義變相為企業孖展,受到行政處罰。
具體處罰內容為,對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罰款35萬元,同時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罰款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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