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石油天然氣公司雪佛龍已將西澳大利亞近海Gorgon天然氣項目第三階段的海底設備及相關基礎設施合同授予Subsea7。
Subsea7表示,Gorgon第三階段合同金額可觀,即價值在1.5億美元至3億美元之間。該合同涵蓋水深1350米處海底設備及相關基礎設施的項目管理、工程、採購、製造、運輸、安裝及預調試工作。
項目管理及工程工作將立即在Subsea7位於澳大利亞珀斯(Perth)的辦公室展開,並由馬來西亞吉隆坡(Kuala Lumpur)和法國巴黎(Paris)提供支持。近海作業預計於2028年進行。
Subsea7全球項目中心東部高級副總裁David Bertin(大衛·貝爾廷)表示:「該項目是一個重要里程碑,強化了我們與雪佛龍的長期戰略合作關係。」
「憑藉我們在本地及國際的能力和經驗,我們期待與雪佛龍澳大利亞公司攜手合作——注重安全和質量,以優化可靠性、技術完整性和近海作業——成功完成Gorgon第三階段海底設施安裝。」
雪佛龍運營的Gorgon項目是雪佛龍澳大利亞子公司(持股47.33%)、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持股25%)、殼牌(Shell,持股25%)、大阪燃氣(Osaka Gas,持股1.25%)、MidOcean(持股1%)和日本電源開發株式會社(JERA,持股0.417%)之間的合資項目。
本月早些時候,Gorgon第三階段項目做出了最終投資決定(FID),隨後,TechnipFMC獲得了為該項目交付海底生產系統的合同。
該開發項目包括安裝三個管匯和一條35公里長的生產流線及其他相關基礎設施,預計將在巴羅島(Barrow Island)西北約100公里處的兩個油田鑽探六口井,水深約1300米。
作為Gorgon原始開發計劃的一部分,該項目日產能為向西澳大利亞州(WA)市場供應300太焦天然氣,年產液化天然氣1560萬噸,Gorgon第三階段是計劃中的一系列海底回接項目的首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