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印發了《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規範和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質效。根據《實施意見》,山東將加快形成規模適度、佈局合理、運作規範、科學高效、風險可控的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格局,助力打造北方地區經濟重要增長極,為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提供支撐和保障。
《實施意見》共包括7個部分、19條措施。其中,明確基金功能定位,政府投資基金要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為根本,深入貫徹國家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緊密圍繞重大戰略實施、重點領域發展和市場失靈的薄弱環節,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實現政策目標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根據支持方向和投資領域,主要分為產業投資類基金和創業投資類基金。
產業投資類基金要圍繞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等重大戰略,聚焦工業經濟「頭號工程」,強化產業培育和產業鏈協同,重點投資「十強產業」項目、產業鏈關鍵環節和產業集群優勢項目,助力打造一批優勢突出的特色產業集群,加快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創業投資類基金要聚焦「十大創新」,因地制宜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堅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重點投資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項目和科技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助力科教強魯人才興魯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
大力培育耐心資本,結合山東省資源稟賦,加強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銀行金孖展產投資公司(AIC)等長期資本對接合作。在政策範圍內,基金可通過接續投資、滾動投資、合理延長存續期等方式,支持需要長期投資的領域,推動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在完善基金管理機制方面,山東將嚴格基金分級管理,規範出資預算管理,放寬基金存續期限。其中,設立政府投資基金要經充分評估論證並實行分級審批管理。設立省級基金報省政府批准,設立市級基金報市政府批准,設立縣級基金應提級報所在地市政府批准並嚴格控制新設基金數量、規模。不同層級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的,由最高層級政府履行審批程序。市級、縣級新設立基金應由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向省級財政部門報備。除以上情形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得以財政撥款或自有收入新設基金,已設基金要納入全省政府投資基金體系統一管理。
政府對基金的出資主要包括預算直接出資、安排資金並委託國有企業出資等方式。注資國有企業並明確專項用於基金出資的,原則上按照政府出資有關要求管理。政府出資應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財政部門要統籌年度預算安排與基金出資的銜接,合理確定出資規模、進度等。支持科技創新和企業發展類資金採用政府投資基金等市場化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放大資金使用效應。嚴禁地方政府通過違法違規舉債孖展進行出資,不得強制要求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出資或墊資,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財政等職能部門根據政府投資基金髮展規律和項目投資特點,完善免責認定標準和操作流程,建立健全以盡職合規責任豁免為核心的容錯機制,不能僅以正常投資損失作為啓動責任認定程序或追責的依據,對勤勉盡責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審計等部門依規依紀依法予以支持。(記者 林江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