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23日丨彩星集團(00635.HK)公布,承彩星玩具(00869.HK)公布所,根據 Viacom Media Networks 作為特許權授予人("特許權授予人")與彩星玩具(00869.HK)集團全資附屬公司彩星玩具國際有限公司("PICL")作為特許權被授權人簽訂之現行特許權協議,PICL 獲授予設計、製造、分銷及銷售「忍者龜」產品("特許權產品")的權利。自2025年10月起,雙方一直就特許權協議續期進行磋商,惟 PICL 最近已接獲特許權授予人的正式通知,特許權協議於2026年12月31日屆滿後將不獲續期。因此,PICL 銷售特許權產品之權利將於2026年12月31日終止,而根據特許權協議,PICL 處置特許權產品存貨的權利將於其屆滿後九十天終止。 根據彩星玩具(00869.HK)資料,特許權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約佔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彩星玩具綜合收入約 8%、13%、77%、47% 及 36%。 由於彩星玩具為公司主要附屬公司,預期上述發展將對本集團之綜合財務表現產生相應影響。根據本集團之資料,特許權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約佔集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綜合收入約6%、9%、67%、40%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