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證監局在2025年12月31日發布的公告,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項違法行為,被採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措施。經查,該公司多地多名員工私自推介或銷售非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或代銷的產品,且個別員工未經公司許可組織投資者簽訂相關基金協議,並將資金彙集至個人名下購買私募基金產品。
此外,個別員工在宣傳推介過程中未使用公司統一製作的材料,且存在可能導致投資者誤解私募基金風險的表述,部分員工在銷售過程中向客戶輸送不正當利益。這些行為反映出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方面的不足,未能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根據相關法規,該公司需在3個月內完成整改,並在2026年內每3個月進行一次內部合規檢查,並向監管部門提交合規檢查報告。
(文章來源:財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