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4日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分行發布了罰單,劍指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負責人。
罰單顯示,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違反支付結算業務管理規定,未按規定採取有關風險管理措施;違反人民幣流通及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相關人員不具備反假專業能力,未按規定將假幣解繳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違反國庫業務管理規定,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違反金融科技管理規定,留存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的相關操作日誌少於六個月。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國人民銀行龍巖市分行對其警告、通報批評,併合計處以65.27萬元罰款。
此外,時任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某德,被處以2.5萬元罰款;時任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管理部負責人陳南方,被處以2.5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