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5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茂名監管分局發佈了罰單,劍指廣東高州農村商業銀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廣東高州農村商業銀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未落實屬地監管要求;拆分集團客戶主體,規避統一授信;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茂名監管分局對其罰款330萬元;對時任廣東高州農村商業銀行董事長黃勁,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對時任廣東高州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葛開飛、時任廣東高州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部總經理呂星餘,給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