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馬願)1月4日,記者從省中醫藥管理局獲悉,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生健康委印發《進一步加強醫保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舉措》),覆蓋了醫保定點管理、服務價格、支付範圍、支付政策等多個關鍵環節。在擴大服務供給方面,《舉措》明確,將符合條件的中醫(含中西醫結合,下同)醫療機構、中藥零售藥店,以及可以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安寧療護中心、護理院和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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