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越秀地產(00123)發布公告,於2026年1月5日,賣方(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已與買方(杭州濱江、坤和建設及浙江英冠)及項目公司杭州越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訂立合作協議,賣方同意出售而買方同意購買項目公司合共73.74%實際權益,惟須待先決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於完成後,項目公司股權將分別由賣方、杭州濱江、坤和建設及浙江英冠實際擁有26.26%、25.74%、24.00%及24.00%,而賣方、杭州濱江、坤和建設及浙江英冠向項目公司提供的股東貸款比例分別為26.26%、25.74%、24.00%及24.00%。
買方應付的總代價包括股權轉讓代價人民幣5.16億元;預期金額約人民幣445.22萬元的利息;及預期金額為人民幣5.01億元的股東貸款。該金額乃根據總土地出讓金及項目公司資金的73.74%(即完成時買方於項目公司應占的實際權益)及應付賣方的利息釐定。
地塊位於杭州市拱墅區,周邊商業、教育及交通配套完善,具有優越的地理優勢。買方是中國杭州領先的房地產公司,以其優質和良好的客戶口碑而享有盛譽。董事認為,與買方的合作將提升地塊的開發效率及資源配置。
鑑於上文所述,董事認為透過出售事項出售地塊的權益符合本集團利益。於完成後,賣方將持有合資公司A的50.50%股權,而合資公司A將持有項目公司的52.00%股權。因此,項目公司的財務業績將綜合入賬至本公司的綜合財務業績內,並預期可為本集團的整體營運規模及財務表現作出貢獻。經考慮上述理由及裨益,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合作協議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及於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進行,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