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信委員會對共享客戶位置數據的運營商處以罰款
爭議在於該機構是否越權
John Kruzel
路透華盛頓1月9日 - (link) 美國最高法院周五同意審理一起涉及聯邦通信委員會對美國主要無線運營商未經同意共享客戶位置數據處以罰款的糾紛,這是大法官們審理的最新一起挑戰美國監管機構權力的案件。
這場官司涉及聯邦通信委員會在Verizon Communications VZ.N和AT&T T.N等被控公司出庭之前,對這些公司處以數千萬美元的罰款是否超越了美國憲法賦予聯邦機構的權力。
大法官們預計將在 6 月底聽取辯論並做出裁決。
該爭議是檢驗聯邦機構的內部執法計劃是否違反了《憲法》中確保被告享有陪審團審判權的規定的最新案例。
此案源於聯邦通信委員會在 2024 年對美國主要無線運營商處以近 2 億美元的罰款,因為該機構發現這些運營商在未徵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出售用戶位置數據。
這些處罰包括對 T-Mobile TMUS.O罰款 8000 萬美元,對 T-Mobile 於 2020 年收購的 Sprint 罰款 1200 萬美元;對 AT&T T.N罰款 5700 萬美元;對 Verizon Communications VZ.N 罰款近 4700 萬美元。
這些罰款引發了這些公司的法律挑戰,最終導致聯邦上訴法院在聯邦通信委員會內部執行其管理的法律和規則問題上出現分歧。
位於紐約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聯邦通信委員會對 Verizon 的罰款。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憲法》允許聯邦通信委員會提供初步罰款評估,只要被告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政府的收繳工作提出質疑。
這一裁決導致 Verizon 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總部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在 AT&T 提起的案件中得出了不同的結論。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聯邦通信委員會對不法行為的初步評估和罰款剝奪了該公司獲得陪審團審判的憲法權利。這一裁決促使聯邦通信委員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佔 6 比 3 的多數,近年來在幾項重大裁決中對聯邦機構的權力採取了狹隘的觀點。
2024 年,法院以違憲為由駁回了證券交易委員會內部執行保護投資者免受證券欺詐的法律。法院的保守派以 6 比 3 的比分做出裁決,稱由證券交易委員會自己而不是由聯邦法院處理的尋求對欺詐行為進行處罰的機構訴訟違反了憲法第七修正案規定的陪審團審判權。
聯邦通信委員會於 2025 年在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判決中取得了勝利,該判決認可了該機構為其數十億美元項目提供資金的方式,該項目旨在擴大低收入美國人和其他受益人的電話和寬帶互聯網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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