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案將於近日宣判,部分調查細節首次披露

市場資訊
01/19

  來源:湘財Plus

  人民日報1月19日第10版刊發題為《1800多萬元利息暗藏多少貓膩》的文章,深挖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隱性腐敗問題。文章提及,易雪飛承認了以放貸收息的全部犯罪事實,還存在其他貪腐行為,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並將於近日宣判。

  據文章透露,查處易雪飛始於2023年初,彼時廣州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收到匿名舉報信,信中反映易雪飛「與多名信貸客戶企業交往過密,存在可疑經濟往來」,再結合查辦其他案件牽出的相關線索,廣州市紀委監委決定對易雪飛進行全面起底。

△相關報道文章。

  辦案人員發現,易雪飛深知自己出面拿錢辦事,痕跡明顯,於是採用放貸收息的方式收受錢財。易雪飛放貸的本錢是「空手套白狼」,即以易雪飛妻兄幫其代持的股權作抵押,由其打交道多年的貸款客戶協助,向廣州農商銀行申請貸款2400萬元,經其協調審批放款後,再轉手四五道,進入其妻子的賬戶中,成為違法活動的備用金。

  文章稱,只要有企業找上門來,易雪飛就一口應下,並暗示通過放貸收息的方式對其表達感謝。

  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抽調國企專業財會人員成立資產分析專班,對易雪飛及其家屬名下的200餘個賬戶、160多萬條進出資金流水進行大數據分析。

  專案組從資金流向碰撞、行權軌跡對照、資產異動穿透等三大維度開展覈查,結果顯示易雪飛審批某些貸款的節點,往往就是他借錢給這些企業負責人並收取借款利息的時間。經統計,2005年起,易雪飛通過放貸收息收取的利息達到1800多萬元。

  據辦案人員介紹,上述借款有三大怪相:

  一是舍低求高。借款人企業規模不小,明明可以按5%至6%的年利率向銀行正常貸款,卻特地找易雪飛個人借款,年利率還很高;

  二是有錢不還。有企業主向易雪飛支付的利息早已超過本金,手中流水上億元,卻從不償還本金;

  三是企業主動加息。易雪飛和一名企業主原本約定借款年利率為12%,一年後,這名企業主卻提出將年利率提高到近20%等。

△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

  據廣州農商銀行披露的簡歷,易雪飛1967年11月出生,1993年7月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專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10年獲中山大學EMBA,早年曾任江西省三波電機集團職員,研究生畢業後進入建設銀行,先後擔任廣州市分行第二支行會計科科員,廣東省分行科員、主任科員、副科長、科長、主任助理、副主任、副處長,佛山市分行副行長併兼任南海市支行行長,東莞市分行副行長,廣東省分行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總經理,廣東省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主任、重組改制辦公室主任,汕頭市分行行長。

  2006年,時年39歲的易雪飛加入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擔任副主任職務。2009年,廣州農信聯社改制為廣州農商銀行,易雪飛繼續擔任副行長,後於2013接棒彼時升任董事長的王繼康,擔任該行行長。湘財Plus此前文章提及,易雪飛與王繼康自農信社時期起共事時間長達13年,王繼康被查時,易雪飛暫履行董事長職務。

  2023年初,易雪飛未到崗上班的消息流傳。直到被公開報道後,廣州農商銀行才發布公告,稱因超過輪崗期限要求,易雪飛不再履行行長職務。直至2024年3月,易雪飛以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職外部董事的身份,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廣州農商銀行。

  湘財Plus注意到,王繼康、易雪飛搭檔執掌廣州農商銀行期間,廣州農商銀行於2017年6月成功赴港上市。2018年7月,廣州農商銀行對外披露回A股計劃,並於2019年3月首次披露招股書,不過至今未能如願。期間,王繼康於2019年7月調任廣州市市屬國有企業專職外部董事,後於2019年8月被查。

  另據廣州農商銀行年報披露的數據,易雪飛2016年至2023年的薪酬分別為44.58萬元、78.21萬元、92.09萬元、137.19萬元、137.4萬元、110.9萬元、108.5萬元、23.9萬元(任期至2023年2月20日)。

  統籌/新湘財 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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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秦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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