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28日訊,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區飛虹路證券營業部。
決定書顯示,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區飛虹路證券營業部員工存在向投資者推介銷售非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的產品,並從中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反映出營業部未能嚴格規範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管理不到位。
上述情形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的規定。
對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決定對金融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區飛虹路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