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2月3日訊(記者 金磊)離岸信貸是國際金融中心的核心業務板塊,也是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提升上海全球金孖展源配置能力的關鍵抓手。
上海市政協委員、市歐美同學會國際工商分會會長、上海安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貴對記者表示,當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已進入攻堅階段,加快離岸信貸業務創新發展,能夠進一步暢通跨境資金循環、集聚全球金融機構、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助力上海打造全球人民幣離岸信貸樞紐,為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注入新動能,同時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和人民幣國際化戰略。

在陳貴看來,上海發展離岸信貸當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1、制度體系待完善,缺乏專項法規支持,跨境資金流動存在政策限制,稅收、監管等配套政策不足,制約離岸信貸業務開展。2、市場基礎薄弱,離岸信貸交易平台缺失,市場主體單一,產品同質化嚴重,缺乏多元化、國際化的服務生態。3、風險防控機制不足:跨境信貸風險監測手段有限,監管協同不足,風險緩釋工具和增信機制亟待完善。4、區域聯動不足:與香港、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合作深度不夠,未形成協同效應,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有待提升。5、人才與科技支撐不足:跨境金融專業人才短缺,金融科技應用滯後,制約業務創新效率。
為落實上述目標,結合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制度創新優勢,明確具體任務、責任主體和實施路徑,陳貴提出四點建議:
(一)完善制度體系與賬戶體系創新:築牢離岸信貸發展基礎
1、出台《上海離岸信貸業務管理辦法》,明確業務規則、准入標準及監管要求,提供法律保障。
2、整合OSA、FT、NRA賬戶,推出新離岸賬戶(NOA),實現「一線放開、二線有限滲透」,通過區塊鏈標記資金「離岸/在岸」屬性,構建數字圍網智能監管體系,實現資金屬性實時溯源、跨境流動性智能監管。
3、制定《上海離岸金融監管沙盒條例》,明確跨境穩定幣、RWA等創新業務的法定豁免條款,設定壓力測試違約率>10%時的豁免收縮機制,建立離岸金融創新業務容錯機制,為創新業務提供製度保障。
(二)產品與機構集聚:壯大離岸信貸市場主體
1. 推廣自貿離岸債,支持境外主體開展「兩頭在外」發債業務;開展非居民併購貸款試點(貸款比例不超併購價款80%、期限≤10年);試點再貼現窗口貿易再孖展業務。
2. 推行「離岸專營子公司+免審單結算」模式,支持在滬銀行設立離岸信貸專營子公司,實現離岸結算業務秒級處理。
3. 支持跨國公司在滬設立亞太資金運營中心,試點「跨境資金池」功能升級,簡化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淨額結算、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的審批流程,支持企業靈活調配境內外資金。
4、設立「離岸信貸專項政策包」,實施稅收優惠(如減免跨境信貸利息預提稅)、財政貼息和簡化備案流程。
5、擴大一次性外債登記、外債額度循環使用範圍,試點銀團貸款份額跨境轉讓,優化跨境擔保流程,實現跨境孖展便利化水平顯著提升,銀團貸款跨境流轉效率提高50%以上。
(三)風險防控與監管協同:守住離岸信貸發展底線
1. 由央行上海總部牽頭,建設跨境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平台,整合央行、外匯局、金融監管局等部門數據,通過區塊鏈技術實時追蹤資金流向,實現實現離岸信貸資金全流程監測、可疑交易實時攔截。
2. 優化離岸金融監管沙盒機制,區分結算類、資管類業務特性,建立「應急處置—重組—再入沙盒」的循環機制;構建科技風險矩陣,覆蓋量子攻擊、跨鏈互操作等新型風險場景,形成分類監管、動態調整的沙盒管理體系,有效防範新型金融風險。
3. 與香港金管局、新加坡金管局等國際金融監管機構建立數據互認與聯合執法機制,參與制定離岸金融國際規則,提升上海在全球離岸金融治理中的話語權。
(四)基礎設施與生態優化:提升離岸信貸服務能力
1. 擴容CIPS系統全球節點,推動CIPS與SWIFT、香港即時支付系統等國際清算系統對接;試點數字人民幣跨境用於離岸信貸結算、擔保業務。
2. 對離岸信貸業務收入實施優惠稅率,對離岸金融高端人才給予住房、子女教育、個稅返還等配套支持;與「一帶一路」國家推動離岸稅制協同,避免雙重徵稅。
3. 擴容「債券通」「互換通」額度與交易品種,推出離岸版互聯互通機制,連接香港、倫敦、新加坡等離岸市場,形成24小時人民幣資產交易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