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近日,多地發布政府工作報告,部署2026年重點工作任務。《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梳理發現,多地明確將穩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其中,雲南、甘肅、寧夏三地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還透露,將組建省級農商銀行。
業內人士表示,省級統一法人農商銀行模式管控力度更強、整合程度更深,在風險處置、政策落地、資源統籌上更具優勢,更適合化解區域金融風險、優化地方金融體系的改革需求。
多地將組建省級農商銀行
記者發現,雲南、甘肅、寧夏三地將組建省級農商銀行列為2026年重點工作之一。
雲南提到,穩妥有序組建雲南農村商業銀行。2026年伊始,相關農信機構便釋放改革信號。2026年1月5日,《雲南日報》發布公告稱,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和雲南省122家農村信用社州(市)、縣(市、區)法人機構(以上123家機構統稱涉改機構)已依法合規分別履行內部法人治理程序,審議通過了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雲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項並形成決議。
對比往年口徑,2026年,甘肅明確提出「鞏固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成果,組建運營甘肅農商銀行」。2023年,甘肅提出「組建甘肅農商聯合銀行」,此後兩年的政府工作報告,相關表述為「穩妥推進農合機構改革」「完成高風險機構退高任務」。
寧夏提到,完成全區農商行統一法人改革。黃河農商銀行在該行2026年新年賀詞中透露,寧夏農商行深化改革方案最終獲得批覆。
此外,黑龍江省聯社在2026新年賀詞中提及「以省級農商銀行組建為契機」。可見,該省農信機構改革也將提上日程。
從改革模式來看,上述4個省(自治區)均選擇全省統一法人模式。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首席專家、主任曾剛表示:「統一法人模式打破縣域機構分散格局,實現全省農商銀行股權、資產、管理的全面整合,形成單一法人主體,有效解決聯合模式下層級多、協調難、執行力弱的問題。」
他介紹,在資本運作上,統一法人可統籌全省資本資源,提升整體資本實力與抗風險能力,更高效化解區域高風險機構隱患。在經營管理上,能夠統一戰略規劃、業務標準、科技系統與品牌建設,實現資金跨區域統籌調配,發揮規模效應與協同效應,更好對接省級重大戰略與普惠金融需求。
近年來,已有13個省(自治區)組建省級法人機構。其中,浙江、山西、四川、廣西、江蘇、江西、貴州7省(自治區)選擇聯合銀行模式,遼寧、海南、河南、內蒙古、吉林、新疆採用統一法人模式。
2026年,聚焦「後半篇文章」,多地也做了部署。2025年,貴州農商聯合銀行掛牌運營寫入該省政府工作報告。2026年,該省提出「穩妥推進市(州)農商銀行組建」,進一步深化改革成果。2025年,吉林農商銀行獲批開業。吉林提到,支持吉林農商行深化改革、健康發展。
穩妥推進減量提質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深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這一政策引導也在各地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有所體現。
例如,福建表示,穩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江蘇提到,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四川提及,深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和減量提質。
近年來,中小金融機構的減量提質成效明顯,區域佈局持續優化。據國海證券研報統計,2025年各地中小金融機構整合成效顯著,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較2024年末減少225家,較「十三五」末減少534家。
深入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未來可以從哪些方面入手?
曾剛認為,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減量提質,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從機構整合、風險化解、治理提升、服務優化等方面系統落實。
他建議,一是優化機構佈局,嚴控新增機構數量,推動高風險、低效率中小金融機構通過兼併重組、改制退出等方式減量出清,優化區域金孖展源配置。二是精準化解風險,建立高風險機構監測處置機制,多措並舉壓降不良資產,補齊資本短板,守住金融安全底線。三是完善公司治理,規範股權管理,強化內控建設與合規經營,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四是聚焦主責主業,引導中小金融機構迴歸支農支小、服務地方實體經濟本源,依託數字化轉型提升服務質效。五是強化監管引領,健全差異化監管與市場化退出機制,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數量合理壓降、質量穩步提升,構建穩健高效的地方金融生態。
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