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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日期:2026年2月10日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編制。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反其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美凱龍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美凱龍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釋 義
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在本報告書中具有以下含義: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一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杭州灝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市濱江區長河街道網商路699號5號樓3樓308室
法定代表人:沈沉
註冊資本:426,447.04295萬美元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108MAD27T4D1Y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港澳台投資、非獨資)
經營範圍:一般項目:企業管理;企業管理諮詢;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經營期限:2023年10月24日至無固定期限
股東及持股比例: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持股57.5947%;
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持股35.7470%;
阿里巴巴網絡中國有限公司持股6.6583%。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號阿里巴巴西溪園區4號樓小郵局
聯繫電話: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二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註冊地: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1座26樓
董事:陳崇江、秦躍紅、朱堅
已發行股本:8,328,087,783.91美元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提供電子商務相關的技術服務、諮詢服務、管理服務以及投資持股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6日
股東及持股比例:Taobao Holding Limited持股100%
通訊地址: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1座26樓
聯繫電話:(852)22155325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三的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
註冊地:Vistra (Cayman) Limited,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董事:David John Jepson EGGLISHAW
已發行股本:1,000美元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範圍:投資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6日
股東及持股比例: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Fund, L.P.持股100%
通訊地址:香港銅鑼灣勿地臣街1號時代廣場1座26樓
聯繫電話:(852)22155325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一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杭州灝月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二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淘寶控股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三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新零售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基本情況如下: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之間的關係說明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杭州灝月與淘寶控股、新零售基金均為阿里巴巴集團內企業,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構成一致行動人。
四、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如下:
1為淘寶控股持有怪獸充電的普通股數量。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以持有人所持相關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量除以該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總股本為計算口徑。
除上述情況外,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第二節 權益變動的目的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出於自身發展戰略和資金需求進行減持。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是否擬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或繼續減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情況
上市公司於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公告編號:2025-088),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杭州灝月擬於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上市公司股份共計不超過130,641,979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3%)。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前述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除上述尚未實施完畢的減持計劃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在未來12個月內增加或繼續減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的計劃。未來信息披露義務人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 權益變動的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基本情況
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信息披露義務人因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上市公司73,010,700股A股股份、144,622,963股H股股份,使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9.997633%減少至4.999998%,權益變動觸及5%刻度。具體情況如下所示:
*注:上表「減持股份佔當時總股本比例(%)」直接向下取2位小數,未四捨五入。
二、本次權益變動前後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全部股份情況如下:
2信息披露義務人前次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日期為2023年12月2日,前次權益變動後,阿里巴巴(成都)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軟件」)持有上市公司42,527,339股A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98%;杭州灝月持有上市公司248,219,904股無限售條件流通A股,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5.70%;淘寶控股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66%;新零售基金持有上市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66%。杭州灝月及淘寶控股、新零售基金、阿里軟件合計持有上市公司435,370,206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9.9976%。
根據上市公司分別於2024年5月25日、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關於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股份轉讓計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036)、《關於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股份轉讓完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0),阿里軟件於2024年7月26日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將42,527,339股A股股份轉讓給其一致行動人杭州灝月,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98%。前述轉讓完成後,阿里軟件不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杭州灝月持有上市公司290,747,243股A股股份。即本次減持前,杭州灝月與淘寶控股、新零售基金合計持有上市公司435,370,206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9.997633%。
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三、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權利限制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質押、凍結或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四、前次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前次權益變動報告書披露日期為2023年12月2日,具體內容詳見上市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杭州灝月、阿里軟件、淘寶控股、新零售基金)》。前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及阿里軟件合計持有上市公司435,370,206股股份,約佔當時上市公司總股本的9.9976%。
第四節 前六個月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權益變動情況外,本報告書出具之日前六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份的情況。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出具之日,除本報告書所載事項外,不存在信息披露義務人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而必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國證監會或者證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的營業執照或註冊證書複印件;
2、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的名單及其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的本報告書。
二、查閱地點
本報告書及上述備查文件置於上市公司證券合規部,以備查閱。投資者也可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查閱本報告書全文。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杭州灝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杭州灝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附表
信息披露義務人一:杭州灝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二: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三: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601828 證券簡稱:美凱龍 公告編號:2026-007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及子公司為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的孖展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擔保對象及基本情況
● 累計擔保情況
一、 擔保情況概述
(一) 擔保的基本情況
為滿足日常經營需求,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瀋陽紅星美凱龍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紅星」)擬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於洪支行(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簽訂人民幣37,500萬元的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以下統稱「本次孖展」),公司擬為本次孖展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之子公司瀋陽紅星美凱龍博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瀋陽紅星博覽家居」)擬以其所持有的位於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東路33號(5-001)、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東路33甲號(9門)、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東路33甲號(10門)、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東路33甲號(11門)、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北二東路33甲號(13門)的五套房產為本次孖展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以下統稱「本次擔保」)。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二) 內部決策程序
2026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及子公司為子公司向金融機構的孖展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在決議範圍內授權公司管理層依據市場條件辦理與調整本次孖展及擔保有關的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簽署相關合同、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及調整期限、金額、利率等孖展擔保條件。上述議案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批准。
二、 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 基本情況
三、 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保證人(甲方):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於洪支行;
債務人:瀋陽紅星美凱龍家居有限公司;
擔保本金金額:人民幣37,500萬元;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墊付的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擔保期間:按乙方為債務人辦理的單筆授信業務分別計算,即自單筆授信業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後三年止。乙方與債務人就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三年止。展期無需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後三年止。
是否有反擔保:否
(二)瀋陽紅星博覽家居與中國建設銀行簽訂的《最高額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瀋陽紅星美凱龍博覽家居有限公司;
抵押權人(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於洪支行;
債務人:瀋陽紅星美凱龍家居有限公司;
擔保本金金額:人民幣37,500萬元;
擔保方式:最高額抵押擔保;
擔保範圍: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本金、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判決書或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遲延履行期間應加倍支付的債務利息、債務人應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墊付的有關手續費、電訊費、雜費、信用證項下受益人拒絕承擔的有關銀行費用等)、乙方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是否有反擔保:否
四、 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擔保是為滿足子公司日常經營需求,有利於促進公司整體業務持續發展。瀋陽紅星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且目前經營情況正常,資信狀況良好,具備償債能力,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產生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五、 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瀋陽紅星為自身業務發展需要向中國建設銀行孖展,由公司及子公司瀋陽紅星博覽家居為瀋陽紅星對中國建設銀行的還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和最高額抵押擔保,是在綜合考慮業務發展需要、孖展需求等基礎上做出的決定,有利於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續發展,進一步提高其經濟效益,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六、 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計擔保總額為1,614,346萬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間提供的擔保為1,614,346萬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1,441,802萬元,分別佔2024年12月31日公司經審計歸屬於母公司的淨資產的34.72%、31.01%。本次擔保無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2月11日
證券代碼:601828 證券簡稱:美凱龍 公告編號:2026-008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
持股5%以上的股東杭州灝月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觸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注:上表「權益變動後合計比例」直接向下取2位小數,未四捨五入。
一、 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類別
2.信息披露義務人信息
二、 權益變動觸及5%刻度的基本情況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杭州灝月、淘寶控股及新零售基金髮出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於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杭州灝月通過集中競價減持60,884,700股A股股份、大宗交易方式減持12,126,000股A股股份,合計減持公司73,010,700股A股股份,佔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68%;淘寶控股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72,311,482股H股股份,佔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66%;新零售基金通過集中競價減持42,311,481股H股股份、大宗交易方式減持30,000,000股H股股份,合計減持公司72,311,481股H股股份,佔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66%。
本次權益變動後,淘寶控股及新零售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杭州灝月持有公司217,736,543股A股股份,佔公司當前總股本的4.99%(直接向下取2位小數,未四捨五入)。杭州灝月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由435,370,206股減少至217,736,543股,持股比例由9.9976%減少至4.99%(直接向下取2位小數,未四捨五入),權益變動觸及5%刻度,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注:上表「變動後比例」直接向下取2位小數,未四捨五入。
三、 其他說明
1.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2.杭州灝月本次權益變動為履行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不觸及要約收購,本次減持事項與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執行完畢,公司將持續關注杭州灝月減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本次權益變動不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情形。
4.信息披露義務人已就本次權益變動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杭州灝月、淘寶控股、新零售基金)》。
特此公告。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