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城市金融報財觀新聞
2026年「開門紅」首月,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華保險」)共收到9張罰單,該公司9家分支機構因違法違規被罰,罰單數量和受罰機構數量均在全部人身保險公司中排名第一。
從被罰原因來看,新華保險今年1月份違法行為最多的就是「給予合同外利益」,3家分支機構因此被罰。不僅今年「開門紅」首月「給予合同外利益」成為高發案由,此前新華保險更是多次因此受罰。在最近一年的時間裏,該公司9家分支機構因「給予合同外利益」被罰款超過180萬元。
在保費規模大幅增長的背後,新華保險卻多次被監管部門通報「業務品質有所下降」、「業務品質仍處下降通道」、「業務品質有待提升」、「業務核心競爭力不足」。此外,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犯罪行為頻發,公司治理風險突出。
「開門紅」首月被罰9次
據企業預警通提供的信息顯示,2026年1月份,新華保險共收到9張罰單(根據罰單披露日期統計,不含個人罰單),該公司9家分支機構因違法違規被罰,罰單數量和受罰機構數量均在全部人身保險公司中排名第一。
圖片來源:企業預警通從被罰原因來看,在新華保險上述被罰機構中,違法行為最多的就是「給予合同外利益」,3家分支機構因此被罰。例如,該公司鶴壁中心支公司被查獲「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利用保險代理人套取費用」、「內控管理不嚴」的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0萬元處罰。
1月6日,南平金融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該局對新華保險開出罰款19萬元罰單。新華保險南平中心支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財務數據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三名相關責任吳某華、江某弟、何某妹分別被處以警告並罰款2萬元、警告並罰款1萬元、警告並罰款1萬元處罰。
1月7日,煙台金融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新華保險煙台市蓬萊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被罰款5.21萬元,該公司時任經理孫某青也因此被警告並罰款1.09萬元。
此外,新華保險還有2家分支機構因「欺騙投保人」或類似行為被罰。該公司濱州中心支公司被查獲「欺騙投保人」和「編制虛假的業務財務資料」的違法違規行為,被山東金融監管局處以罰款34萬元處罰。與此同時,新華保險濱州中心支公司時任營銷拓展部經理秦某彪因「欺騙投保人」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1月7日,煙台金融監管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新華保險煙台市龍口支公司因「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活動,代理人管理不到位」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該公司時任經理高某鈞也因此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此外,新華保險濟寧中心支公司、煙台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分別被罰款28萬元、罰款12.47萬元。新華保險黑河中心支公司因「內部控制不到位」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新華保險濟南中心支公司因「委託醫護人員銷售健康險」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給予合同外利益」多次被罰
圖片來源:企業預警通記者了解到,不僅今年「開門紅」首月「給予合同外利益」成為高發案由,此前新華保險更是多次因「給予合同外利益」被罰。在最近一年的時間裏,該公司9次被監管機關查獲「給予合同外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該公司9家分支機構因此被罰款超180萬元。
圖片來源:中化商務電子招投標平台今年1月份,新華保險內蒙古分公司公布的招標公告顯示,該公司自籌資金180萬元購買高端客戶增值服務,採購項目包括洗衣服、代駕、接送機等8大類服務。
圖片來源: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台此前,2025年11月份,新華保險北京分公司公布的11-12月特色文旅及名企體驗活動項目成交公告披露,該公司擬花費49.2萬元邀請客戶探訪名企小米工廠、老舍茶館以及走進工體、博物館等場所開展特色文旅活動。
記者了解到,新華保險全國各地分公司開展的類似活動非常密集。例如,2025年9月份,新華保險山東分公司發布的深圳之旅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顯示,某旅遊公司中標該公司上述採購項目,成交總價為95.84萬元。該公司客戶深圳之旅服務項目預計參與人數247人,人均費用3900元,最高限價96.33萬元。該項目的服務期為2025年9月中下旬三天兩晚,選定的供應商需提供物料布展、會議組織、遊覽參觀、往返機票、接送站安排、酒店會場協調、酒店住宿及用餐、攝影攝像等服務。
據媒體報道,僅新華保險山東分公司2025年公布的客戶旅遊項目或以研學、考察、參訪名義進行的旅遊項目就多達7個,旅遊目的地包括西藏、新疆、深圳、北京、延安、青島、胖東來,總費用支出合計385.03萬元。
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邀請客戶旅遊或以探訪體驗、研學考察、訪問參觀等名義進行的旅遊項目以及給予客戶實物禮品、消費卡券、保費回扣等行為,均構成實質意義上的「給予合同外利益」違法違規行為,是歷年監管部門打擊處罰的重點。例如,某保險公司下發2019年6月業務推動方案,業務競賽獎勵為「內蒙古草原遊」名額。2019年9月,該保險公司組織「 內蒙古草原遊」活動,費用1800元/人,出遊人數共120人。經查,該保險公司邀請客戶韓某等人蔘加「內蒙古草原遊」活動, 因此構成「給予合同外利益」的違法行為,該保險公司被監管機關處以罰款12萬元處罰。
業務品質下降被通報
1月16日,新華保險發布公告稱,該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累計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958.99億元,按年增長15%。
記者了解到,在保費規模大幅增長的背後,新華保險的業務品質下降問題卻引發監管部門關注。2025年3月份,新華保險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人身保險監管司關於2024年度新華保險監管情況的通報》,指出該公司存在償付能力充足率下降、業務品質有待提升、投訴量大幅上升等問題。對此,新華保險表示:「針對上述問題,公司將持續通過強化公司治理、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前端品質管控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
在此之前,新華保險已多次收到監管部門關於該公司「業務品質有所下降」、「業務品質仍處下降通道」、「業務品質有待提升」、「業務核心競爭力不足」的相關通報,該公司也屢次表示「針對上述問題,公司將持續通過強化公司治理、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前端品質管控、推動產品結構優化、提升業務品質、加強預警監控、推進內部問責、加強投資風險管理、深化投研工作、穩妥推進風險項目處置化解等方式積極落實整改」。
在業務品質下降的同時,新華保險的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犯罪頻發。2025年11月份,新華保險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某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期間,李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欺騙、隱瞞等手段,非法佔有相關業務收益,共計摺合人民幣1.08億餘元。2010年至2023年期間,李某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業務合作、基金認購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5億餘元。
據新華保險償付能力報告摘要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該公司有1名省級分公司負責人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當地監察機關立案調查。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有1名省級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移送當地監察委員會接受調查,該問題系由公司紀檢部門自查發現。」新華保險償付能力報告摘要顯示,「2023年9月25日,該分公司收到當地監察委員會送達的《留置通知書》。目前該案仍在當地監察委員會調查過程中。」
此外,新華保險償付能力報告摘要披露,2023年5月29日,該公司山西分公司時任總經理助理任某斌因涉嫌貪污罪被移送司法機關。2023年第一季度,新華保險自查發現某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在擔任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期間,涉嫌存在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問題,具體涉案金額有待當地監察委進一步調查。
責任編輯:王馨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