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單宏宇:完善驗證機制、培育長期資金,是推動ESG權益市場發展的關鍵

新浪財經
02/10

專題:穩舵行遠篇丨金融新啓航

  在經濟轉型與周期波動交織的背景下,金融體系承擔着穩預期、穩增長、穩結構的重要使命。如何在複雜環境中把握方向、校準節奏,成為金融業必須直面的現實課題。

  新浪財經推出《金融新啓航·穩舵行遠篇》專題系列,聚焦宏觀政策取向、金融運行邏輯與重點領域改革進展,邀請金融業界機構高管、專家和學者,圍繞金融如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提升體系韌性展開深入討論,記錄中國金融「穩中求進」中的關鍵判斷與實踐路徑。

  本期《金融新啓航·穩舵行遠篇》對話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金融學副教授單宏宇,他表示,觀察國內ESG金融的發展,在權益市場中,無論是ESG主題基金的發行規模,還是實際募集效果,均與此前的市場預期存在一定差距。相比之下,ESG在固定收益市場的發展更為活躍,整體表現也更為亮眼。

  單宏宇認為,ESG金融產品市場要實現健康發展,離不開穩定的市場需求和清晰可信的識別機制。一方面,市場上需要存在願意為「綠色」屬性支付溢價的投資者;另一方面,投資者也必須能夠確認所購買的產品確實具備真實的綠色內涵,而非僅停留在概念層面,避免「漂綠」問題影響市場的可持續性。

  他進一步指出,未來中國在ESG披露方面仍有優化空間,可以更加突出「財務重要性」原則。結合中國資本市場的結構特徵,尤其是散戶投資者佔比較高的現實,更有必要從股東保護的角度出發,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在氣候變化、自然災害等長期風險背景下,其資金安全與權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而這類與投資回報和風險直接相關的信息,恰恰構成了ESG披露中最具現實意義的內容。

  ESG固收市場表現亮眼,權益市場推進較慢

  新浪財經:當前國內ESG金融的發展狀況怎麼樣,近幾年在政策、市場或實踐層面,是否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

  單宏宇:我認為國內的ESG金融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一是權益市場,二是固定收益市場。

  在權益市場上,主要指的是ESG主題基金以及相關股票。從目前的發展情況看,權益市場的推進相對較慢,無論是從ESG主題基金的發行數量,還是實際的募集效果來看,都與此前的市場預期存在一定差距。

  相比之下,ESG在固定收益市場的發展要活躍得多,整體表現非常亮眼。從政策層面看,國家正在大力推動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等固定收益類工具;而在企業層面,這類產品的接受度也較高。

  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孖展成本具有明顯優勢,企業希望通過轉型升級、提升ESG表現來降低孖展成本。以綠色債券為例,其孖展利率往往可以較同類產品低約50個點子,這一幅度對企業而言具有相當強的吸引力。在綠色債券發行方面,相關審批通道較為順暢,發行速度相對較快。對企業而言,這意味着不僅孖展成本更低,獲取資金的效率也更高。因此,ESG債券市場呈現出「政策推動、企業積極參與」的雙向發力態勢,規模也在持續擴大。

  新浪財經:關於權益市場,現階段制約當前國內ESG權益類產品進一步發展的核心因素是什麼?

  單宏宇:如果要推動綠色基金在市場上真正發展起來,我認為至少需要具備兩個必要條件。

  一是要有人買單,即市場上必須存在願意為「綠色」屬性支付溢價的投資者。

  第二,對於這些願意投入真金白銀的買家而言,必須能夠確認自己購買的產品是真正的綠色產品,而不是「漂綠」產品。因為即便投資者具備支付意願,如果事後發現所投資的產品只是「掛着綠色的名號」,卻並未真正落實在資產層面,那麼市場同樣難以持續發展。

  因此,可以從這兩個維度來審視當前國內是否已經具備較為成熟的發展條件。

  國際方面,歐洲的綠色金融市場,尤其是在權益市場方面,整體發展較為成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其需求端結構較為穩固。這類高質量綠色資產或符合社會發展指標的資產,主要買家來自主權基金和大型養老基金。這類機構具有鮮明的長期投資屬性,同時也在投資決策中明確納入了道德和社會責任標準。例如,在歐洲,挪威主權財富基金是全球踐行ESG投資規模最大的機構之一。

  另一方面,目前誰來保證這些基金真正符合綠色標準、是否實際持有相應的綠色資產,而不僅僅是在產品名稱或宣傳中體現相關主題,仍是一個關鍵問題。

  例如,歐盟實施的SFDR(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已經在資產層面形成了較為嚴格的反漂綠監管體系。基金的「綠色屬性」並非由機構自行定義,而是由監管部門進行分類和認定,分別對應深綠(Article 9)、淺綠 (Article 8)以及非綠色 (Article 6)資產。這一制度安排確保了包括主權基金在內的長期資金,能夠精準投向真正符合綠色標準的資產,從而形成「有買家、有驗證、有資產供給」的完整閉環。

  從現實情況看,中國的大型金融機構目前尚未在投資端普遍施加類似主權基金或養老基金那樣嚴格、系統性的ESG標準。國內權益市場仍處於發展階段,尚未完全具備成熟運行的基礎。

  新浪財經:「漂綠」的確是ESG發展中繞不開的一個問題,您如何評價當前基金市場在反漂綠方面的現狀?

  單宏宇:基金市場對「名實是否相符」的約束仍然不足。以新能源主題基金為例,一隻基金是否真正持有高質量的新能源資產、其資產配置是否與「新能源」這一名稱相匹配,在現階段仍缺乏統一、清晰的界定標準與約束框架。

  就目前情況而言,這一領域尚未形成有效的糾偏機制,對於潛在的「漂綠」行為,市場層面的約束信號仍不充分。

  但如果將視角轉向固定收益市場,情況則明顯不同。綠色債券之所以能夠相對健康地發展,核心原因在於其背後存在一套相對清晰、可信的標準體系。綠色債券需要經過明確的認證流程,其募集資金用途、項目屬性等均受到制度約束。

  新浪財經:啱啱提到海外投資機構在ESG投資中,既面臨監管層面的約束,也往往在機構內部設定了較為明確的ESG投資標準。目前這種機制在國內的發展情況如何?

  單宏宇:如果將ESG投資的要求進一步拆解,可以發現,投資者在判斷「投或不投」時,背後大致存在兩類不同的驅動因素。

  第一類是價值觀驅動。需要承認的是,確實有一部分資金持有者並非只追求財務回報,而是希望在投資過程中踐行其所認同的價值觀和道德標準。歐洲市場中,這類投資者的佔比相對更高。例如,煤基能源屬於高污染行業。儘管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許多國家能源結構仍高度依賴煤炭,但挪威主權基金並非基於「是否賺錢」作出判斷,而是基於其認為煤基能源在長期內應被逐步淘汰,因此選擇不予投資。

  第二類驅動因素則更偏向現實和功能性考量。目前國內ESG投資相關篩選,更多是出於實際經營和市場準入層面的需求。

  當投資者考慮投資一家以海外市場為主要銷售對象的中小企業時,ESG是否達標往往會成為一個重要前置條件。這並非出於理念層面的選擇,而是因為ESG已經逐漸成為企業進入海外市場的門檻,是供應鏈准入和市場準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一背景下,ESG更像是一種剛需,服務於企業出海、合規經營和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實際需要。

  財務重要性是ESG持續推進的現實基礎

  新浪財經:從企業角度看,企業怎麼判斷自己要不要發展ESG?推動ESG在國內市場進一步深化,您認為接下來的發力方向是什麼?

  單宏宇:實際上,並不需要所有企業都去做ESG。是否推動企業開展ESG,最終仍需要回歸到一個核心問題:是否具備財務上的重要性。只有在具備明確財務相關性的前提下,ESG纔有持續推進的現實基礎。

  從實踐來看,ESG的財務重要性主要體現在四類「剛需」場景中。

  第一類,是市場準入和供應鏈准入。這一需求主要來自歐盟等海外市場的監管要求。對於希望將產品銷售至境外的企業而言,ESG已逐漸成為進入相關市場的必要條件,直接影響其產品能否順利銷售。

  第二類,是商業模式本身對ESG的高度依賴。一些企業的盈利模式與ESG深度綁定,如果無法在環境或資源利用等方面實現高效運作,其商業模式便難以成立。例如愛回收,其通過低成本、高效率地打通回收鏈條,實現規模化運營。

  第三類,是金融機構和投資機構的投資責任。對於從事資產管理或投資業務的機構而言,需要對其LP負責,證明其資金投向的是高質量、具備可持續屬性的資產,因此也必須在投資決策中理解並踐行ESG投資理念。

  第四類,是孖展需求場景。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獲取綠色貸款等方式,可以在固定收益市場中降低整體孖展成本,這也是當前推動ESG的重要動力。

  相應地,如果一家中小企業並不存在上述幾類剛需,僅僅依靠政策推動其開展ESG披露或相關投入,在現階段可能並非最優選擇。從整體環境看,無論是企業自身的承受能力,還是市場的成熟度,都尚未完全具備全面鋪開的條件。

  從監管實踐也可以看到類似取向。目前國內ESG披露並非採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優先要求體量較大、影響力更強的企業履行相關披露義務,並未將所有企業統一納入同一監管框架。這也表明,在當前階段,ESG仍然更多是一項具有選擇性的要求,而非所有企業的必選項。

  新浪財經:歐盟制定的CSRD法規(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在2025年全面實施,中國的ESG政策也在持續出台落地。從全球範圍看,中國ESG披露制度處於什麼位置,與其他國家相比有何差異?

  單宏宇:中國在ESG披露要求上的激進程度,介於歐洲和美國之間。美國在特朗普上台後,相關披露要求幾乎全面退坡;歐洲仍在持續推進CSRD。相比CSRD,中國的披露標準整體更溫和,更加貼近國內企業的現實訴求。

  具體來看,中歐在披露制度上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是披露範圍。在歐盟,CSRD對強制披露企業的覆蓋範圍相對較廣。在此前版本中,只要是在歐盟境內、員工規模超過500人的企業,原則上均需進行ESG披露;最新修訂版本雖將門檻上調至1000人,但即便如此,仍有數千家企業被納入強制披露範圍。

  相比之下,中國當前的披露要求明顯更為審慎,主要集中在規模最大、市場影響力最強的一批上市公司,例如科創50、深證100等,整體數量約在三四百家左右。從覆蓋面來看,這一要求顯著溫和於歐盟,避免了企業在短期內集中承受過重的合規負擔。

  第二,是披露時間線。CSRD已經進入實施階段,儘管當前出現一定程度的鬆綁,但整體框架已經落地運行。而中國在披露節奏上明顯更為從容,相關要求並未急於全面鋪開,而是從未來一段時間才逐步啓動申報。

  在我看來,這種「慢」並非消極,對於企業端ESG成本較高的國家,可以先觀察其他經濟體實施後的實際效果,包括企業的反饋、合規負擔以及ESG投資是否真正改善經營表現,再結合國內情況進行調整。

  第三,是披露的角度和原則。未來,中國在ESG披露上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可以更加突出「財務重要性」原則。以財務重要性為導向的披露,應當以股東利益為中心展開,而不是單純從環境或社會影響本身出發。

  結合中國資本市場的結構特徵,尤其是散戶投資者佔比較高的現實,更有必要從股東保護的角度出發,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在氣候變化、自然災害等長期風險背景下,其資金安全與權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障。而這類與投資回報和風險直接相關的信息,恰恰構成了ESG披露中最具現實意義的內容。

  文|新浪財經馮賽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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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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