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運城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山西夏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31.06萬元。
1.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2.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3.對外支付殘缺、污損人民幣;4.未按規定收繳假幣;5.未按規定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6.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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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 |
當事人名稱 (姓名) |
行政處罰決定 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 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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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西夏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運銀罰決字〔2026〕1號 |
1.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統計報表;2.超過期限或未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變更、撤銷等資料;3.對外支付殘缺、污損人民幣;4.未按規定收繳假幣;5.未按規定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6.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
給予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31.06萬元。 |
中國人民銀行運城市分行 |
2026年2月6日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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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