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新城市建設發展(00456)發布公告,2026年2月13日,董事會獲告知,本集團下屬的廣東暢流投資有限公司(廣州暢流)位於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赤崗西路20-22號,通稱暢流工業園的投資物業(該投資物業),於2025年初被政府納入統一的公益性徵地範圍,造成了廣州暢流與廣東暢納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廣東暢納)就本集團投資物業所訂立的租賃協議被迫終止,廣東暢納提出,其在租賃協議中為合作參與持份者。所以,廣東暢納表示,作為該投資物業的主要承租人,其下有合作方為持份者要求,共同參與廣州暢流就本次事項的善後工作處理。
因政府要求納入公益性徵地範圍的企業不僅要儘快配合政府完成拆遷等工作,而且要保持社會穩定;所以,廣東暢納及其合作方和廣州暢流形成了和解協議:本集團的廣州暢流須向廣東暢納及其合作方支付賠償款人民幣1.8億元(該賠償款)。
就該賠償款而言,本集團正評估該賠償款對於本集團的影響並與廣東暢納及其合作方協商付款方式及安排;為了保護本集團的廣州暢流利益,等候相關政府部門的最終徵地拆遷補償條款解決和解協議應盡的賠償責任,本集團董事會決定對廣東暢納及其合作方或其指定人士給予人民幣票據、一年期限、年化4%利息。同時,本集團董事會指示按照香港及內地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合規安排票據的完成,達成共識,幫助本集團的廣州暢流繼續向政府力爭儘早和政府完成徵地補償安排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