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彭順國際(06163)發布公告,於2026年2月11日,本集團於馬來西亞正式向彭新華先生(彭先生)提起法律訴訟,指稱其違反與本集團訂立的委任書所載若干限制性契諾。彭先生及其女兒彭慧嫺女士(彭女士)為本公司前任執行董事,彼等已分別自2021年1月11日及2020年12月8日起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及本公司附屬公司 Gemilang Coachwork Sdn Bhd(GCSB)董事職務。
具體而言,根據GCSB與彭先生訂立的委任書及行為守則,彭先生向GCSB承諾(其中包括)其應避免利益衝突;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或於任何與GCSB所經營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中擁有權益;及在所有關鍵時刻誠實、公平及以符合GCSB 的最佳利益行事。
彭先生在GCSB任職期間,違反上述限制性契諾,直接及/或間接在與GCSB業務構成競爭的公司中擔任職務及/或擁有權益。
基於上述理由,本公司董事會已向彭先生提起法律訴訟,以追討其因違反上述限制性契諾而對本集團造成的損害及損失。本公司進一步保留就其他前任董事及/或僱員的行為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追討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