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嘉興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受到警告,並被罰款167.15萬元。
1. 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3. 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4. 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5. 未按照規定報告大額交易;
6. 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7. 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交易;
8. 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9. 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
10. 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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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當事人名稱 (姓名、職務) |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 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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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桐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銀罰決字〔2026〕1號 |
1. 違反金融統計管理規定; 2. 違反信用信息採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3. 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4. 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5. 未按照規定報告大額交易; 6. 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7. 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交易; 8. 佔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9. 違反反假貨幣業務管理規定; 10. 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
警告,並處167.15萬元罰款 |
中國人民銀行嘉興市分行 |
2026年2月6日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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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