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受到警告、通報批評,被罰款174.2萬元。
1.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4.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5.佔壓財政資金;
6.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
7.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8.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9.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
| 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魯銀罰決字〔2026〕2號 | ||||||||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備註 |
| 1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 | 魯銀罰決字〔2026〕2號 |
1.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違反數據安全管理規定; 4.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5.佔壓財政資金; 6.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 7.未按照規定開展客戶盡職調查; 8.未按照規定報告可疑交易; 9.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 |
警告、通報批評,罰款1742000元 |
中國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
2026年2月9日 | 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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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