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2月16日訊,近日,上海金融監管局發布了多張罰單,劍指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借收購不良資產名義為企業提供孖展、抵押物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投後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針對上述行為,上海金融監管局對其罰款150萬元。
此外,時任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行業務部主任、資產經營四部經理及臨時負責人、第五組團隊負責人的劉航,被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時任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資產經營一部臨時負責人、第四組團隊負責人的孫駿,被警告並罰款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