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雷強
2月24日,小米法務部微博發文稱,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認定自媒體賬號「AutoReport汽車產經」在多平台傳播事實覈查不足、「張冠李戴」、明顯貶損的內容,侵犯小米公司名譽權,判令該賬號運營方刪除侵權內容、公開賠禮道歉,並向小米公司賠償500萬元。

據了解,該案的500萬元判賠額,是企業商譽維權案件中較高的判賠金額。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天冕指出,當網絡言論構成名譽權侵權時,侵權人承擔的民事責任應當與其具體行為及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當,具體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
「在企業名譽權訴訟案件中,如何將被侵權情形轉化為經濟補償數額,需要更多的判例出現。」王天冕分析,法院在酌定判賠額時,會根據侵權行為的主觀惡意程度、持續時間、社會影響等方面綜合評估。「AutoReport汽車產經」侵犯小米公司名譽權一案的一審判決結果,證明該自媒體所傳播的言論不僅侵犯了小米公司商譽,更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輿論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王天冕表示,「特別是當前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網絡媒體的不實報道和評價容易混淆消費認知、挫傷消費信心,攪亂市場秩序、破壞行業生態,相關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不容低估。」
王天冕介紹,近年來,企業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名譽權的意識逐漸增強,胖東來、東風汽車等企業均曾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商譽並獲數百萬判賠。這些判例與小米公司訴「AutoReport汽車產經」侵權案一起,不僅會為後續侵犯企業名譽權的行為認定、賠償額度等提供參考判例,更能堅定民營企業依法維護商譽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