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3月3日丨康特隆(01912.HK)公告,於2026年3月2日,公司接獲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3月2日發出的原始停止通知書,該停止通知書乃代表卿浩東及汪凱("申請人")提出,禁止轉讓現時登記於P.Grand(BVI)Ltd.("P.Grand")名下的51,362,815股公司股份,以及支付其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發出14日通知為止。發出停止通知書的指稱理由是申請人聲稱為該等51,362,815股股份的實益擁有人,而非P.Grand及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林強("該指控")。 董事會就該指控向林強作出查詢,並獲悉林表示不同意該指控,且對停止通知書的細節存疑。林強及公司擬於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向高等法院申請撤銷有關停止通知書。 截至本公告日期,P.Grand由林強持有,而林強則持有662,746,000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0.29%,因此為控股股東。公司已就停止通知書對公司的影響諮詢其法律顧問。根據公司法律顧問的意見,公司認為停止通知書將不會對公司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產生即時及直接影響。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26年3月4日上午九時正起恢復公司股份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