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對併購方來說,這筆併購貸款有利於快速填補神經疾病賽道空白,實現‘研發—生產—營銷’全鏈條的戰略延伸。」北京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不久前,隨着北京銀行上海分行2100萬元併購貸款成功發放,一家位於上海的創新型生物製藥上市公司完成了對目標企業的參股型併購,業務版圖更趨完善。
這家生物製藥公司的經歷,正是《商業銀行併購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落地後,併購重組市場活躍度提升的一個縮影。
當前,隨着中國經濟步入新舊動能轉換的關鍵階段,市場主體通過併購重組整合資源、優化佈局、提升核心競爭力的需求日益強烈。併購貸款作為併購交易的主要資金來源,對達成併購交易發揮了重要作用。2025年12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併購貸款監管規則,推動商業銀行優化金融服務,助力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新質生產力發展。
《管理辦法》是在原有《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基礎上修訂而成的。據金融監管總局法規司(以下簡稱「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法規司通過實地調研、行業研討等方式,廣泛聽取總局相關部門、派出機構和業界意見,在堅守審慎監管底線的基礎上,最大程度地採納合理化建議,着力解決監管關注、行業關心的痛點難點問題,從制度層面提升經濟金融適配性。
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對併購貸款適用範圍、貸款條件等進行了合理優化,其中最受市場關注的是進一步允許併購貸款支持參股型併購交易。過去,併購貸款主要支持以取得控制權為目的的併購交易,但在實際市場中,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通過參股投資實現行業整合、轉型升級,前述生物製藥公司的案例正是這一需求的典型代表。此次修訂則引入參股型併購貸款,合理降低併購交易門檻,也為併購重組市場注入了新活力。
併購貸款條件方面,《管理辦法》也釋放了實質性利好:進一步提高控制型併購貸款佔併購交易價款比例上限至70%、延長貸款最長期限至10年,並允許併購貸款在一定條件下置換併購方支付的交易價款。業內專家分析認為,這將減輕併購主體資金壓力,為併購交易提供更多孖展便利。
而在釋放市場活力的同時,法規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管理辦法》還強化了風險管理要求,科學設定銀行展業資格條件,完善各項風險管理要求,強調借款人和併購交易審查並重,推動併購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保險報》記者注意到,《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各類商業銀行積極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已落地業務既包括控制型併購貸款,又涵蓋新近「開閘」的參股型併購貸款;從資金流向看,相關業務多投向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綠色環保等行業,這也顯示出,《管理辦法》在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紅利正加速顯現。
「商業銀行積極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將增加併購資金供給,支持併購重組更好發揮優化資源配置作用,加快傳統產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助力新舊動能平穩接續轉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同時也將不斷提升商業銀行綜合服務能力,擴大服務覆蓋面,夯實可持續發展基礎。」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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