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聊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受到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289.38元,並處罰款792100元,罰沒合計792389.38元。
1.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4.違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
5.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6.佔壓財政資金;
7.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
8.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
| 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聊銀罰決字〔2026〕1號) | ||||||||
| 序號 | 當事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行政處罰內容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備註 |
| 1 | 聊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聊銀罰決字〔2026〕1號 |
1.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 2.違反賬戶管理規定; 3.違反商戶管理規定; 4.違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 5.違反人民幣流通管理規定; 6.佔壓財政資金; 7.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 8.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與其進行交易。 |
警告、通報批評,沒收違法所得289.38元,並處罰款792100元,罰沒合計792389.38元。 |
中國人民銀行 聊城市分行 |
2026年3月6日 | 三年 | |
海量資訊、精準解讀,盡在新浪財經APP
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