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採納人大代表建議,將「物業管理」改成「物業服務」

三湘都市報
昨天

‘物業管理’能不能改成‘物業服務’?兩字之差含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近日,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海代表團小組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樊芸提出建議,應將「物業管理」統一為「物業服務」,讓每個產權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這一建議引發了廣泛關注。

據樊芸講述,9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給她打來電話表示,其建議已被採納,相關部門將着手修改《物業管理條例》,行業分類也由「物業管理」改成「物業服務」。

樊芸介紹,這個建議源自她去年調研時了解到的真實故事。一名70多歲的市民,其母親獨自住在一個老舊小區裏。平時,他定期去看望母親,但每次開車送母親回小區時,車子都會被物業攔在門口。物業以小區車位緊張等為由,不允許車輛駛入。這位市民解釋,他們是業主,他只是開進去把母親放下就走,也未獲允許。儘管多次與物業溝通協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

「我聽到這個情況後也很無奈。」樊芸說,類似的事情不少,看似很小,卻反映了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問題。「我把這個故事帶到會上來討論,如果從‘物業管理’改為‘物業服務’,這中間的矛盾和問題能不能捋得更順?」

事實上,我國民法典已明確「物業服務」的契約屬性,如「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人應當……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等。但在現實生活中,許多物業還是習慣「管理」,有的小區門禁成了「關卡」,車位成了斂財工具。

樊芸稱,如今業主普遍更加看重物業的服務體驗,物業不再是「管小區」,更重要的是服務社區生活。對物業公司而言,這是轉型升級的契機,讓口碑好的物業公司站穩腳跟,比如推出個性化的服務,為老人提供陪護服務、為兒童提供體育活動帶教,並在臨時通行、搬運等方面體現人性化關懷,從而提升整體服務體驗,贏得發展空間。

「管理」變為「服務」,看似兩字之差,含義完全不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的回應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接下來要解決的是,物業怎樣從管理變成服務,物業費如何公開透明使用、業委會如何更方便地成立等問題。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要形成良性循環。

來源:央視新聞

丨胡元媛

一審丨胡元媛

二審丨薛琳

三審丨彭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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