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3 月 18 日消息,據 TorrentFreak 報道,蘋果公司在與免費音樂流媒體應用 Musi 的訴訟中勝訴。該案於 2024 年提起,起因是蘋果將該應用從 App Store 下架。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地區法官裁定,駁回 Musi 的訴訟且不得再次上訴,並確認蘋果有權以任何理由或無理由從 App Store 下架應用。

據IT之家了解,Musi 應用通過播放 YouTube 上公開可訪問的內容盈利,同時在界面展示自家廣告。該應用之所以受到關注,是因為其未與版權方直接簽署任何授權協議。
在 2024 年 9 月該應用被下架前,已有多方針對 Musi 向蘋果發起投訴,指控其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或違反相關服務條款。
多年來,YouTube 曾多次聯繫蘋果,投訴 Musi 存在版權侵權及濫用其技術的行為。而 Musi 則否認相關指控,並起訴蘋果,稱其違反開發者協議,僅憑未經證實的版權主張就將應用下架。
法官認定,開發者協議明確規定:蘋果可隨時以任何理由或無理由將應用從 App Store 下架。法院裁決指出:
開發者協議(DPLA)條款清晰明確,具有約束力:蘋果可隨時停止推廣、上架並允許終端用戶下載 Musi 應用,無論有無理由,只需發出終止通知即可。
根據該條款,只要蘋果向 Musi 發出通知,就有權無理由下架該應用。訴狀中提及且 Musi 未予否認的是,蘋果已向 Musi 發出了所需的通知。因此,蘋果將 Musi 從 App Store 下架的決定並未違反開發者協議。
Musi 還主張,蘋果是出於惡意,並「故意依賴虛假證據」將其下架。但法官作出裁決,部分支持蘋果依據《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 11 條提出的制裁申請,對 Musi 的律師事務所實施制裁。裁決指出,該律所存在捏造事實的行為:
在經過兩個月的證據調查(包括傳喚蘋果證人、審閱蘋果文件)後,Winston & Strawn 律師事務所無權捏造事實,以填補 Musi 案中其認為存在的證據缺口。
儘管本案判決對蘋果有利,但法院同時表示,這是極少數適用第 11 條制裁既必要又恰當的案件。蘋果因本次制裁申請產生的律師費及其他相關開支,將由 Musi 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