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拉薩發布
關於公布2026年拉薩市第一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公告
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懲戒,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相關規定,現將拉薩市2026年第一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
經查,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4家用人單位存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上述案件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法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整改,涉事用人單位逾期未按要求履行整改義務;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依法履行社會公布前的法定告知程序,相關案件符合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的法定情形,現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拉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
2026年拉薩市第一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名單
1.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未繳納員工社會保險案件
企業名稱: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40100741903258Y
地址:拉薩市金珠西路169號
法定代表人:劉天均
身份證號碼:5130011966****0619
2025年11月12日,羅某到拉薩市人社局投訴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未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經查,未繳社保違法行為事實清楚。2025年11月27日,拉薩市人社局依法向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拉勞社監令字〔2025〕121號),責令該用人單位在限定期限內繳納羅某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逾期未按照要求整改。2026年3月5日,拉薩市人社局依法向拉薩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拉人社監罰字〔2026〕第6號),逾期未履行。現將其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
2.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未繳納員工社會保險案件
企業名稱: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40000321392869D
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柳梧新區普曲路1號好城桑旦林24棟一單元2號
法定代表人:趙全光
身份證號碼:5108211967****3435
2025年11月13日,江某到柳梧高新區人社局(組織部)投訴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未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經查,未繳社保違法行為事實清楚。2026年1月6日,柳梧高新區人社局(組織部)依法向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柳人社監令字〔2026〕01號),責令該用人單位在限定期限內繳納江某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逾期未按照要求整改。2026年2月13日柳梧高新區人社局(組織部)依法向西藏同輝建設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柳人社監列決字〔2026〕01號),逾期未履行。現將其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
3.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工資案件
企業名稱: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400007109059635
單位地址:拉薩市柳梧新區察古大道順通崗仁國際綜合樓B幢南座7層701室
法定代表人:徐興波
身份證號碼:3308231982****5710
2025年11月13日,劉某等27人到堆龍德慶區人社局投訴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經查,違法行為事實清楚。2025年11月14日,堆龍德慶區人社局依法向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堆人社監令字〔2025〕114號),逾期未按照要求整改。2025年12月1日,堆龍德慶區人社局依法向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堆人社監罰字〔2025〕9號),逾期未履行。現將其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
4.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先行清償分包責任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企業名稱: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30000710511489G
單位地址: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魯沙爾鎮北環路1號(雙創基地內)
法定代表人:劉忠厚
身份證號碼:3713231982****871X
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為人大附中拉薩幸福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將該項目消防勞務工程分包給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在施工期間拖欠劉某等27名農民工工資共計700220元。2025年11月14日,堆龍德慶區人社局依法向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堆人社監令字〔2025〕114號),該公司逾期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2025年12月1日,堆龍德慶區人社局依法向西藏神威消防集團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堆人社監罰字〔2025〕9號),但該公司仍未支付所欠農民工工資。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承擔先行清償責任。據此,堆龍德慶區人社局責令施工總承包單位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堆龍德慶區人社局於2025年12月3日依法向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堆人社監令字〔2025〕115號),限期內未按照要求整改。2026年2月27日,堆龍德慶區人社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堆人社監罰字〔2026〕第01號),逾期未履行。現將其違法行為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