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許可信息
(截至2026年3月31日)
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令第1號),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衆賬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衆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截至2026年3月31日,經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審批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總計86家,具體服務形式包括:互聯網站19個、應用程序14個、公衆賬號440個,共計473個服務項。
2.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應用程序名單(共14個)
3.獲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公衆賬號名單(共440)
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26年4月2日
責任編輯: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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