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3日訊,近日,東莞金融監管分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劍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及相關責任人員。
罰單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未嚴格落實貸款「三查」要求,信貸資金使用不合規。
針對這一行為,東莞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處以罰款35萬元。對胡思穎和黎燕碧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藍鯨新聞4月3日訊,近日,東莞金融監管分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劍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及相關責任人員。
罰單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未嚴格落實貸款「三查」要求,信貸資金使用不合規。
針對這一行為,東莞金融監管分局對其處以罰款35萬元。對胡思穎和黎燕碧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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