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8日訊 保利發展(600048.SH)披露公告,公司於2026年4月7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的交易所審核意見》,具體審核意見如下:「保利發展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將在收到你公司申請文件後提交中國證監會註冊。」 保利發展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做出同意註冊的決定後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26年2月13日,保利發展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修訂稿),公司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公司債券,本次可轉債擬發行數量為不超過5,000.00萬張(含本數),具體發行規模由公司股東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人士)在上述額度範圍內確定。 保利發展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不超過500,000.00萬元(含本數)。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將用於杭州保利天奕、石家莊保利裕華天珺、廣州保利辰園湖境、中山保利琅悅、長春保利景陽和煦、佛山保利錦鯉堂悅、上海保利虹橋和頌三期、天津保利珺璟和煦、石家莊保利長安琅悅。 本次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將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確定。本次可轉債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 保利發展本次的保薦機構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馬豐明、劉昀。 (責任編輯: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