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莊士中國(00298)發布公告,本公司注意到中國多個社交媒體平台一直發布多篇屬誹謗性質且載有對本公司、莊紹綏先生、莊家彬先生及/或本集團的貶損言論的文章(該等誹謗文章)。該等誹謗文章的內容主要重複周女士過往多年向中國法院提出的各項民事訴訟,而該等訴訟均已被駁回及缺乏理據。
董事會對該等誹謗文章的發布予以強烈譴責。該等誹謗文章的發布乃出於惡意對莊紹綏先生、莊家彬先生及本集團造成困擾與騷擾。
董事會重申:除長沙集團外,本集團及本公司任何董事概無與該等股東進行任何投資。
過去多年,本集團一直奉公守法遵守與長沙集團相關的所有監管、財務及稅務法律。
過去多年,周女士向中國法院提出針對本集團及前董事的所有民事訴訟完全毫無根據,且缺乏任何實質內容,其後均被法院駁回或由其自行撤回。
周女士甚至不惜使用法院其後認定真實性不認可或與法院另案生效判決認定事實不符的文件,以達成其對本集團毫無根據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