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儲能與電力市場)
儲能與電力市場獲悉,3月27日,深圳龍崗區發改局發布《深圳市龍崗區2026年度發展和改革專項資金關於支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申報指南(2026年)》,其中重點支持領域包含儲能領域、氫能領域、新興能源領域等。
儲能領域包含電化學儲能技術、電池材料、儲能元器件以及儲能應用四個領域。具體為: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等電化學儲能技術領域;聚陰離子等正極、硅基等負極電池材料技術領域;電芯模組、儲能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系統集成(ESS)等儲能元器件領域;虛擬電廠、共享儲能、儲能大數據等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應用領域。
對於儲能應用領域,申報指南明確在工商業園區儲能示範場景、新能源汽車移動儲能應用場景、虛擬電廠商業模式三個具體的應用方向給與資金支持。
鼓勵打造工商業園區儲能示範場景
鼓勵在有條件的倉儲物流園區、工商業園區佈局搭兆瓦液冷超充(單槍功率>1兆瓦,配備100kW以上V2G充電槍)、智能微電網(投資額大於100萬元,覆蓋20家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自給率達30%)、鈉離子儲能等示範場景,按實際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鼓勵。
鼓勵新能源汽車移動儲能應用場景示範
支持公交首末站、社會停車場、充電站等設施開展充儲放智能化改造示範,探索應用規模化車網互動模式(單槍功率>1兆瓦,配備100kW以上V2G充電槍)、智能微電網(投資額大於100萬元,覆蓋20家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自給率達30%)、鈉離子儲能等示範場景,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實際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鼓勵搭建虛擬電廠商業模式示範場景。
鼓勵建設虛擬電廠資源聚合平台,促進用戶資源有效聚合
鼓勵虛擬電廠發揮調頻、調峯作用,對虛擬電廠資源聚合平台投資主體最高連續3年按響應收益10%給予支持,給予單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支持。強化「智能化設備+場景化」高效協同,鼓勵數據中心儲能、工商業儲能等場景開展智能化改造示範,對改造接入虛擬電廠的新型儲能項目,按改造實際投資的10%,給予項目最高100萬元支持。
另外,申報指南中對固態電池的應用、預鋰化等技術的應用制定了專門的支持條款。
鼓勵打造固態電池示範應用場景。對於搭建半固態、全固態電池(含液量350Wh/Kg,充電速率>=3C,完整電芯成品批次良品率穩定)在新能源汽車、低空飛行器、人形機器人、儲能設施等領域的應用示範場景,給予項目投資額10%補貼,最高200萬元。
鼓勵採用預鋰化(要求提升循環次數不少於30%,提升首效不少於5%)、幹法電極等新技術提升鋰離子電池效能。對於採用上述技術的鋰離子電在新能源汽車、低空飛行器、人形機器人、儲能設施等領域的應用示範場景,給予項目投資額10%補貼,最高200萬元。
同時,申報指南針對儲能技術的中試及產業化也提出了明確的支持政策。
重點支持領域企業開展固態電池(含新型正負極材料(磷酸鐵鋰、三元鋰正極材料、石墨負極材料除外)、固態電解質、粘結劑、固態及半固態電芯(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電速率>=3C))、新型鋰離子電池製造設備(幹法電極、預鋰化等)、鈉離子電池、航天電池(需通過相關認證)的生產製造中試及產業化項目。
項目竣工投產後最高按照覈定項目總投資10%給予扶持。其中建設中試基地或中試生產線,項目規模需大於1000萬元,單個項目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實施產業化項目,項目規模需大於3000萬元,給予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單個企業支持項目不超過1個。
此外,對於主導或重點參與(排名前三)新標準制定的企業或機構,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最高100萬、50萬、30萬資助;對認定的國家、省級能源領域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項目,按照項目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企業或機構首次採購新認定的首台套裝備產品,按照首批採購金額給予採購方2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於申報單位資格,申報指南指出:申報單位須為深圳市龍崗區內依法登記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申報支持事項須為2025年1月1日以後新增項目等。
原文如下:

深圳市龍崗區2026年度發展和改革專項資金關於支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申報指南(2026年)
各相關企業: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現開始實施2026年龍崗區新能源產業政策扶持的申報受理工作,現將有關申報指南發布如下。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方案》(深府〔2018〕84號);
2.《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促進綠色低碳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2〕4號);
3.《龍崗區支持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深龍府規〔2023〕3號);
4.《龍崗區發展和改革專項資金關於支持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2025年12月22日發布)。
二、重點支持領域
1.儲能領域。鋰離子電池、鈉離子電池、鈉鹽電池、固態/半固態電池、液流電池等電化學儲能技術領域;聚陰離子/鋰鈷/高鎳三元錳系/硫系正極、硅基/碳基/磷基/錫基/鍺基/鈦基/金屬鋰/金屬氧化物負極,固態/半固態電解質、低厚度/高孔隙率/高離子電導率隔膜、正極粘結劑等電池材料技術領域;電芯模組、儲能變流器(PCS)、電池管理系統(BMS)、能量管理系統(EMS)、儲能系統集成(ESS)等儲能元器件領域;車網互動(V2G)、虛擬電廠、共享儲能、儲能大數據等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儲能應用領域。
2.氫能領域。鹼性/固體氧化物電解槽、高質子傳導性長壽命膜材料、高效低鉑催化劑等關鍵材料領域;質子交換膜電解水制氫、鹼性水電解制氫、海水原位電解水制氫、光解水制氫等制氫技術領域;低溫液態等儲運技術領域。
3.光伏領域。柔性有機薄膜、自發電玻璃、鈣鈦礦、碲化鎘等薄膜太陽能電池材料領域;大功率高效率智能逆變器、優化器、雙玻半片等光伏組件領域;量子點太陽能電池等新興技術。
4.核能領域。第四代核反應堆、可控核聚變、熔鹽堆技術、空間核反應堆電源等前沿核技術領域;核級泵閥、核級線纜、電源系統、智能運維平台等關鍵技術環節領域;環保、醫療健康、新材料等非動力核技術綜合應用領域。
5.新興能源領域。天然氣水合物、地熱能、海洋能等新興技術領域。
6.節能減排領域。動力電池回收等資源循環利用領域;企業碳管理、碳覈算與減排服務、產品碳足跡、項目碳認證諮詢等碳管理服務領域。
三、支持範圍和標準
1.鼓勵開展標準體系建設
(1)支持範圍: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行業協會等主體圍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標準研製。
(2)支持標準:對於主導或重點參與(排名前三)新標準制定的企業或機構,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別給予最高100萬、50萬、30萬資助。
2.支持重點領域首台套推廣應用
(1)支持範圍:獲得國家、省級能源領域認定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首次採購新認定的能源領域首台套裝備產品的企業或機構。
(2)支持標準:對認定的國家、省級能源領域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項目,按照項目投資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企業或機構首次採購新認定的首台套裝備產品,按照首批採購金額給予採購方2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支持新技術新領域中試及產業化
(1)支持範圍:重點支持領域企業開展薄膜太陽能電池【鈣鈦礦(轉化效率單結>20%,疊層>26%)、自發電玻璃等】、固態電池(含新型正負極材料(磷酸鐵鋰、三元鋰正極材料、石墨負極材料除外)、固態電解質、粘結劑、固態及半固態電芯(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電速率>=3C))、新型鋰離子電池製造設備(幹法電極、預鋰化等)、鈉離子電池、航天電池(需通過相關認證)、制氫設備核心零部件(包括PEM、AEM膜、電解槽等核心部件;高純度電解水制氫系統、直接電解等海水制氫系統)生產製造中試及產業化項目。
(2)支持標準:項目竣工投產後最高按照覈定項目總投資10%給予扶持。其中建設中試基地或中試生產線,項目規模需大於1000萬元,單個項目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支持;實施產業化項目,項目規模需大於3000萬元,給予不超過300萬元支持。單個企業支持項目不超過1個。
4.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支持範圍:實現增長的重點支持領域新能源企業。
(2)支持標準:產值規模(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經覈准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鼓勵。對於已享受過上一檔資金支持的,晉級部分按差額補齊。產值規模(營業收入)以相關部門的數據為準。
5.技術搭建應用示範場景
(1)支持範圍:新能源企業在重點支持領域搭建應用示範場景。
(2)支持標準:
儲能領域:鼓勵打造工商業園區儲能示範場景。鼓勵在有條件的倉儲物流園區、工商業園區佈局搭兆瓦液冷超充(單槍功率>1兆瓦,配備100kW以上V2G充電槍)、智能微電網(投資額大於100萬元,覆蓋20家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自給率達30%)、鈉離子儲能等示範場景,按實際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鼓勵。
鼓勵新能源汽車移動儲能應用場景示範。支持公交首末站、社會停車場、充電站等設施開展充儲放智能化改造示範,探索應用規模化車網互動模式(單槍功率>1兆瓦,配備100kW以上V2G充電槍)、智能微電網(投資額大於100萬元,覆蓋20家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自給率達30%)、鈉離子儲能等示範場景,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實際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鼓勵搭建虛擬電廠商業模式示範場景。鼓勵建設虛擬電廠資源聚合平台,促進用戶資源有效聚合。鼓勵虛擬電廠發揮調頻、調峯作用,對虛擬電廠資源聚合平台投資主體最高連續3年按響應收益10%給予支持,給予單家企業每年最高100萬元支持。強化「智能化設備+場景化」高效協同,鼓勵數據中心儲能、工商業儲能等場景開展智能化改造示範,對改造接入虛擬電廠的新型儲能項目,按改造實際投資的10%,給予項目最高100萬元支持。
氫能領域:鼓勵開展氫能多元化示範應用。鼓勵開展天然氣摻氫發電、城鎮燃氣管網摻氫等領域的研究和技術應用;鼓勵開展電解水制氫在半導體、生物醫藥領域應用;鼓勵打造氫燃料電池發動機技術在重卡、無人飛行器等領域示範應用場景。對符合以上條件的應用場景,給予投資額10%的補貼,最高100萬元。
節能領域:鼓勵打造綠色工業示範園區試點示範。支持園區開展綠色低碳化改造升級,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產業園區建設。根據《深圳市產業園區綠色低碳化改造評估標準》評分標準,對實施項目複查結果高於90分且總投資額超300萬元的,按照覈定建設改造總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退役動力電池梯次循環利用領域:鼓勵打造推動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示範應用場景。對搭建退役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循環利用全鏈路應用示範場景,按照年度銷售的合格梯次、循環利用電池容量,給予5元/KWh支持,單個企業支持一個項目,最高100萬元。
固態電池領域:鼓勵打造固態電池示範應用場景。對於搭建半固態、全固態電池(含液量<1%,能量密度>350Wh/Kg,充電速率>=3C,完整電芯成品批次良品率穩定)在新能源汽車、低空飛行器、人形機器人、儲能設施等領域的應用示範場景,給予項目投資額10%補貼,最高200萬元。
鼓勵採用預鋰化(要求提升循環次數不少於30%,提升首效不少於5%)、幹法電極等新技術提升鋰離子電池效能。對於採用上述技術的鋰離子電在新能源汽車、低空飛行器、人形機器人、儲能設施等領域的應用示範場景,給予項目投資額10%補貼,最高200萬元。
6.引導重點領域企業國際化發展
(1)支持範圍:對獲得國際標準化認證和國際市場準入認證的重點支持領域企業。
(2)支持標準:經覈准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的20%予以資助,總金額不超過50萬元。實際發生金額以第三方專項審計機構數據為準。本條款與其他區級政策同類支持事項不重複享受。
四、審核方式
覈准制
五、資助方式
事後資助
六、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須為深圳市龍崗區內依法登記註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新能源企業,且申報項目符合本指南「第二條」所列重點支持領域。
申報單位應當於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龍崗區內有固定經營場所、各項法定許可手續完善、財務覈算健全,且申報支持事項須為2025年1月1日以後新增項目。截至本申報指南發布前已經註銷或遷出龍崗區的企業除外(以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日期為準)。
申報單位守法合規、誠實守信,未違反國家、省、市、區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有效期內。
申報單位三年內未出現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因環保違法受到處罰、存在偷稅漏稅事實受到處罰併產生較大社會影響。
項目單位具備實施申報項目所需的資金、人員、場地、設備等主要保障條件,且申報單位經營管理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在合理範圍內。
申報單位提交的生產經營數據真實有效。
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複申報或多頭申報區級專項資金,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明確(經覈實屬重複申報或多頭申報的項目,取消該單位當年度的申報資格)。
七、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形式要求
1. 申報單位按上述各項目申報材料包中的順序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排列,編制目錄且需連續編寫頁碼(封面除外),封面處註明「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
2. 以上材料(含封面)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四份,A4紙正反面打印/複印。
3. 紙質材料應裝訂成冊(膠裝),並在封面處註明「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同時在申報書書脊位置打印申報單位名稱。
(二)申報路徑
線下提交紙質材料:
申報單位向深圳市龍崗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19號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地點:深圳市龍崗區龍翔大道8033-1號深圳市龍崗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
八、申報時間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6年3月30日8時至2026年4月30日17時(工作日)。
九、注意事項
1.項目名稱應準確、規範、簡潔。名稱須對應申報指南發布的具體支持類別,並可按以下範例格式擬定:
(範例1:深圳市龍崗區2025年度發展和改革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做大做強項目)
2.申報單位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具有保證其真實性的義務,對違規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和以後享受資助的資格,並追回已撥付的資金。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
十、結果公示
經審核、覈准予以支持的項目名單將在「龍崗政府在線」和「深圳市龍崗區發展和改革局網站」,按照其所屬不同領域分類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及擬資助金額等。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龍崗區發展和改革局提出,區發展和改革局將進行調查或組織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的,不予扶持,並將相關情況告知申報單位。如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區發展和改革局將根據批覆的部門預算下達項目資助計劃,並安排資格資金撥付。
溫馨提示:我局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專項資金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領導和工作人員名義向項目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即向我局舉報,舉報聯繫方式:fgjtgk@lg.gov.cn。項目單位須自主申報,若發現中介機構代為申報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