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網4月9日訊 ,中聯重科在接受調研者提問時表示,在符合及遵守條款及條件的前提下,任何債券所附的轉換權可由其持有人選擇,在發行日後第41日起至到期日前七個工作日(在存入該債券的證書以作轉換的地點)的營業時間結束前(包括首尾兩日)的任何時間行使,或若該債券在到期日前被公司要求贖回,則直至在指定贖回日期前不少於七個工作日(包括該日)(在上述地點)的營業時間結束前的任何時間行使。公司本次發行H股可轉債,採取溢價發行的方式,與普遍採用折價方式進行發行的股份增發孖展相比,可以有效減少對股東的攤薄。同時因轉股周期的存在,本次發行也不會立即稀釋現有股東的各項權益。
(文章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