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財訊 |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於開展2026年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年度備案的通知》。2020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第九條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6號》(證監會公告〔2020〕64號)和《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科技監管類第1號》,啓動了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備案工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有49家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完成首次備案並公示。請上述機構於2026年5月15日前,登入中國證監會政務服務平台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備案信息採集系統」中「年度事項備案」欄目報送年度備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