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歐洲央行於4月14日向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一攬子銀行業改革建議,明確要求立法者賦予其對銀行整體資本要求水平的更大發言權,包括對各國監管機構自行設定的資本緩衝進行評估,以期消除監管重疊與盲區。此舉標誌着歐洲央行在推動歐元區銀行業監管一體化進程中邁出關鍵一步。
根據歐洲央行發布的聲明,此次共提交17項改革建議,旨在幫助歐盟銀行更有效地與美國及其他地區競爭對手展開競爭。建議已獲歐元區全體央行一致背書,其中關於"整體資本需求評估權"的條款最具爭議性。
歐洲央行副行長路易斯·德金多斯在聲明中表示:"歐元區各央行立場一致——加強歐洲競爭力的關鍵一步是建立一個真正統一的銀行市場,讓資本和流動性能夠跨境自由流動,所有存款獲得同等保護。"
權力再分配,簡化監管以提高國際競爭力
歐洲央行在建議中明確提出,應賦予其管理委員會對銀行業聯盟內部及跨聯盟的整體資本需求水平進行全面評估的職責。評估將由央行政策制定者與高級監管人員共同完成,但未提及評估結果的具體執行方式。
當前歐元區銀行資本要求體系存在顯著的雙軌特徵:歐洲央行直接監管的約110家"重大機構"由央行設定資本要求,而其餘中小型銀行則主要由各國監管當局決定。歐洲央行認為,這種分割式監管導致跨境銀行集團面臨資本配置低效——據彭博社報道,歐元區銀行系統約有2300億歐元高流動性資產因各國子行監管要求而被鎖定,另有相似規模的資本受困於監管壁壘。
監管層對此早有鋪墊。2025年12月,歐洲央行高級別簡化工作小組已提出將"資本需求整體協調權"列入改革議程。歐洲央行監事會主席克勞迪婭·布赫近期在歐洲議會聽證會上強調,歐元區銀行整體普通股權一級資本充足率約16%,資產質量保持穩定,但中長期風險仍處高位。
提議宏觀審慎緩衝"瘦身",銀行資本有望獲得釋放
除資本話語權重構外,歐洲央行重申了簡化宏觀審慎政策工具箱的訴求。現行框架下銀行需同時滿足五項緩衝要求:資本留存緩衝、全球系統重要性機構緩衝、其他系統重要性機構緩衝、逆周期資本緩衝及系統性風險緩衝。
歐洲央行建議將上述五項合併為兩項,認為複雜緩衝體系增加了監管不確定性且未顯著提升金融穩定效能。該提案延續了巴塞爾協議III核心原則下的精簡思路,但強調"簡化必須削減不必要複雜性,而非降低韌性"的立場。
其他重點建議包括:明確可轉換債券的法律地位、擴大針對小型銀行的簡化監管制度適用範圍、推動以直接適用的"條例"取代需各國轉化的"指令"以提升法律一致性。該央行還提到,減少風險加權和槓桿率框架中的要素數量。
從資本充足現狀看,歐元區銀行加權平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達16.1%,顯著高於11.2%的監管要求與指引合計水平。短期無資本緊縮壓力,改革更多着眼於中長期制度優化。
中期趨勢方面,若「整體資本評估權」落地,跨境銀行的資本配置效率有望改善,緩衝體系精簡將降低監管複雜性和合規成本。其中,跨國經營的歐洲大型銀行可能成為主要受益者——在統一評估框架下,因國別監管差異導致的資本冗餘有望得到釋放。
而符合條件的小型銀行將享受簡化版審慎框架、更低頻的監管審查評估及精簡的報告要求,並可能僅需滿足風險加權資本要求或槓桿率要求其中之一,無需雙重達標。對於歐元區數量龐大的區域性銀行和儲蓄銀行而言,這一改革方向的受益最為直接。
制約因素猶存,落實建議存障礙
歐洲存款保險計劃的停滯構成銀行業聯盟最大制度短板。資本要求的統一協調難以在存款保險機制缺失的情況下孤立推進。成員國主權讓渡意願有限,德國等核心成員國對風險共擔的抵制態度尚未鬆動,歐洲央行雄心與實際政治可行性之間存在明顯差異。
歐洲央行在建議中呼籲"同步推進銀行業聯盟各關鍵組成部分",並要求制定歐洲存款保險計劃的明確時間表。監管整合研究所涉利益格局深遠:賦予歐洲央行對各國監管設定資本的評估權,本質上是將部分審慎監管主權從成員國向超國家機構轉移。
法律界人士評論稱,若17項建議獲採納,歐元區銀行監管架構將經歷自2014年單一監管機制啓動以來最深刻變革。但在成員國主權讓渡意願有限、地緣經濟不確定性加劇的背景下,歐洲央行雄心與實際政治可行性之間存在明顯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