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13日訊,近日,天津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決定書顯示,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公司債券發行人,存在以下問題:2021年12月至2025年6月期間,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期間,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發生資產被查封的情況。
以上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
對此,天津證監局決定對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