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北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公布了對7家電商平台"幽靈外賣"系列案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中拼多多(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15.22億元的罰沒金額高居榜首,創下中國互聯網平台經濟領域史上最高罰單紀錄。
更引人注目的是,拼多多在調查過程中被認定存在"暴力、軟對抗"等阻礙監管執法的行為,其法定代表人趙佳臻個人也被處以693.73萬元罰款。

來源:市場監管總局
一、近萬家"幽靈店鋪"暴露平台審核全面失守
國市監處罰〔2026〕22號顯示,經查,拼多多平台內裱花蛋糕經營者中,4522家未上傳食品經營許可證;4941家上傳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範圍不含裱花蛋糕,拼多多平台未依法對上述9463家食品經營者履行資格審查義務,致使其進入平台開展食品經營活動,涉案交易額約9708.93萬元,違法所得584.16萬元。同時,授權轉單平台允許商家未告知消費者一鍵轉單加工食品,侵害知情權與食品安全,違法所得8664.24元。
二、違規轉單機制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調查還發現,拼多多與重慶百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宣城市夢晟花卉有限公司兩家轉單平台簽訂合作協議,授權其訂單信息查詢、物流發貨、批量數據解密等權限。這使得商家可通過API接口實現"一鍵轉單"功能,即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將訂單轉交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
處罰決定書認定,拼多多"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採取必要措施",該項違法所得的金額為8664.24元。
三、暴力對抗執法加重處罰情節
處罰決定書中最引人注目的表述是:"在本案調查過程中,本局多次出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當事人多次出現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有關材料、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等行為,甚至採用暴力、軟對抗等手段阻礙監管執法"。
據財新網報道,這種暴力與軟對抗的行為,在7家同案平台中僅拼多多一家出現。此前有媒體報道稱,2025年12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接獲拼多多虛假髮貨舉報後,到公司上海總部調查,過程中拼多多數名員工與執法人員"產生肢體衝突"。
四、15.22億罰單的構成
拼多多的15.22億元罰沒款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市監處罰〔2026〕2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拼多多的15.22億元罰沒款主要由以下部分組成:
1. 違法所得沒收:約585萬元
其中,未履行資格審查義務對應的違法所得為584.16萬元;違規轉單行為對應的違法所得為8664.24元。合計585.02萬元被依法沒收。值得注意的是,違規轉單行為的違法所得僅為八千餘元。
2. 未履行資格審查義務罰款:15.1408億元
這是罰單中佔比最大的部分,按「每未履行1家店鋪的資格審查義務處以16萬元罰款」計算。本次處罰涉及違規店鋪共9463家,計算方式為:16萬元 × 9463家 = 15.1408億元。
市場監管總局的裁量依據,是根據店鋪是否有交易、交易金額大小等因素,按每家店鋪罰款1萬至16萬元不等的標準確定。拼多多被處以最高檔16萬元/家的標準,原因是調查過程中多次出現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材料、提供虛假材料,甚至採用暴力、軟對抗等手段阻礙監管執法。對比其他平台——美團、餓了麼等雖同樣存在資格審核失職問題,但因在調查中配合程度相對較好,單店罰款金額遠低於16萬元。
3. 未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採取必要措施罰款:200萬元
針對拼多多明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權益卻未採取必要措施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總局依法處以200萬元罰款。
4. 法定代表人個人罰款:693.73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拼多多法定代表人趙佳臻因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及店鋪多、影響範圍廣、存在較高的食品安全風險,構成「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形,被處以693.73萬元罰款。這是對「只罰公司不罰個人」傳統觀念的一次徹底顛覆,釋放了高管個人責任正在成為監管新常態的強烈信號。
5、涉稅信息報送處罰:10萬元
2025年11月,稅務機關責令拼多多限期報送平台內經營者涉稅信息,拼多多逾期未改,最終被罰款10萬元。這是《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實施後的首例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平台企業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的,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拼多多被處以該檔罰款的上限——10萬元,意味着監管部門已將其行為認定為「逾期不改正」情形下的最嚴重程度。
五、行業橫向對比:拼多多罰金佔比超四成
此次"幽靈外賣"系列案共涉及7家電商平台,總罰沒款35.97億元。其中,各平台具體處罰情況如下:美團被罰 7.4 億元、京東 6.3 億元、餓了麼 5.5 億元,抖音、淘寶、天貓罰款金額則分別為 5689 萬元、4697 萬元、3174 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拼多多一家罰沒金額佔總罰沒款比例超過 42%,處罰數額是第二名美團的兩倍有餘。
六、監管信號:從企業責任到個人追責
此次處罰釋放了強烈的監管信號。除了對平台企業本身作出行政處罰外,還對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總監同步處罰,7家平台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總監合計被處以罰款1968.74萬元。
這意味着平台治理已經不再只是公司法人的抽象義務,而開始變成管理層必須親自承擔後果的具體責任。誰在組織平台經營,誰就不能只享受平台規模紅利,而不對平台入口失守負責。
七、拼多多回應:誠懇接受,堅決服從
拼多多官方當日回應稱,誠懇接受、堅決服從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並將以此為戒,進一步規範業務流程,完善升級平台治理機制,堅守初心,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公司表示將全面對照監管要求,加強商家入駐審核、證照覈驗和日常巡檢,配合監管部門打擊黑灰產鏈條。
八、行業影響與未來展望
此次35.97億元的"史詩級罰單"標誌着中國電商平台監管進入新階段。監管層通過"按店計罰"的模式,直接放大了問題店鋪數量帶來的處罰後果,對平台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力。
對於拼多多而言,15.22億元的鉅額罰單不僅是經濟損失,更是品牌信譽的重大重創。依靠對抗執法換取所謂"生存空間",終究換不來市場特權,只會引來更嚴格、更持續的監管。
隨着《電子商務法》《食品安全法》以及相關實施條例的不斷完善,平台經濟領域的合規要求將更加嚴格。此次處罰為所有電商平台敲響了警鐘:在追求規模擴張的同時,必須守住食品安全和合規經營的底線。
(文章來源:理財周刊-財事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