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信委員會對共享客戶位置數據的運營商處以罰款
爭議在於該機構是否越權
John Kruzel/Andrew Chung
路透華盛頓4月21日 - 美國最高法院 (link) 將於周二審理一起涉及聯邦通信委員會對美國主要無線運營商處以罰款的糾紛,據稱這些公司未能保護好客戶數據,這是大法官們審理的最新一起挑戰美國監管機構權力的案件。
這場官司涉及聯邦通信委員會在Verizon Communications VZ.N和AT&T T.N等公司獲得法院審理之前對這些公司處以數千萬美元的罰款是否超越了美國憲法賦予該機構的權力。
共和黨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 (link))的政府正在為聯邦通信委員會的內部經濟處罰制度辯護。
在最高法院於 2024 年限制了證券交易委員會內部程序的權力之後,這一爭議成為檢驗聯邦機構的內部執法安排是否違反了確保被告陪審團審判權的憲法條款的最新案例。
聯邦通信委員會的案件源於該機構在 2024 年對無線運營商處以近 2 億美元的罰款,因為該機構認定這些公司在未徵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非法向第三方出售客戶位置數據。
處罰包括對 T-Mobile TMUS.O罰款 8000 萬美元;對 T-Mobile 於 2020 年收購的 Sprint 罰款 1200 萬美元;對 AT&T T.N罰款 5700 萬美元;對 Verizon Communications VZ.N 罰款近 4700 萬美元。
Verizon 和 AT&T 支付了罰款。這兩家公司還向法院提出質疑,最終導致聯邦上訴法院對聯邦通信委員會實施罰款的內部程序(即沒收令)的合法性產生分歧。
位於紐約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 FCC 對 Verizon 的罰款。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裁定,《憲法》允許聯邦通信委員會提供初步的罰款評估,只要被告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政府的收繳工作提出質疑,這促使 Verizon 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在 AT&T 的案件中,總部位於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定,聯邦通信委員會對不法行為和罰款的初步評估剝奪了該公司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憲法權利。這一裁決促使聯邦通信委員會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在政府為 FCC 的內部制度辯護時,司法部律師代表特朗普政府辯稱,該機構的評估不具有約束力。律師們在法庭文件中辯稱,如果政府向法院提起執法訴訟,將允許這些公司在陪審團面前陳述案情。
無線運營商則表示,聯邦通信委員會的制度不允許將本應由法院進行的內部程序轉移到法院,剝奪了公司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他們補充說,聯邦通信委員會的初步評估會在被告獲得法院審理之前對其聲譽造成損害。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佔 6 比 3 的多數,近年來在幾項重大裁決中對聯邦機構的權力採取了狹隘的觀點。
在 2024 年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裁決中,法院認為該機構在內部執行保護投資者免受證券欺詐的法律是違憲的。法院的保守派以 6 比 3 的比分做出裁決,稱由證券交易委員會自己而非聯邦法院處理的尋求對欺詐行為進行處罰的機構訴訟違反了憲法第七修正案規定的陪審團審判權。
在聯邦通信委員會取得的一次勝利中,最高法院去年以 6 比 3 的判決認可了該機構為其數十億美元項目提供資金的方式,該項目旨在擴大低收入美國人和其他受益人的電話和寬帶互聯網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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