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稱 Uber 沒有解僱的上訴程序
該組織稱,違反承包商法意味着司機是僱員
要求裁決司機可以起訴 Uber 違反工資法
Daniel Wiessner
路透4月20日 - 周一提起的一項訴訟稱,優步(Uber)並未向加州司機提供該州法律要求的福利,以將他們視為獨立承包商而非員工,儘管該公司斥資 5,000 多萬美元推動選民批准該法律。
代表加州 2 萬多名司機的「共享出行司機聯盟」(Rideshare Drivers United)在舊金山州法院的訴訟 (link) 中聲稱,由於 Uber 違反了「22 號提案」(Prop 22 (link))這一法律,其司機應該可以起訴該公司,因為根據州工資法,Uber 將他們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
提案 22 於 2020 年獲得選民批准 (link) 並規定 Uber 和 Lyft 等基於應用程序的交通服務公司的司機屬於獨立承包商,而非州法律規定的僱員。這意味着司機不能起訴這些公司違反只適用於僱員的法律,如要求支付加班費和報銷費用的法律。
該行業斥資超過 2.2 億美元支持提案 22,提案的通過讓 Uber 等公司鬆了一口氣,這些公司曾因司機分類問題面臨數十起訴訟。
但提案 22 僅適用於獲得某些福利的司機,包括最低工資、醫療保險補貼和對解僱提出上訴的能力。周一提起的訴訟稱,Uber 沒有為被踢出應用的司機提供任何上訴程序,更不用說滿足基本正當程序要求的程序,如通知、與證人對質和詢問證人的機會。
該組織稱,Uber 還蔑視第 22 號提案,禁止司機根據客戶的地理位置或服務動物的存在而拒絕客戶的請求,並且沒有提供足夠的信息讓司機確定搭車費用是否值得他們花費時間。
Uber 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稱該訴訟毫無根據,並表示該公司遵守了 22 號提案,包括提供了明確的上訴程序。
"我們將在法庭上與這一宣傳噱頭作鬥爭,同時繼續加強司機在平台上的話語權,"該發言人說。
「共享出行司機聯盟」(Rideshare Drivers United)由利斯-里爾丹(Shannon Liss-Riordan) (link) 代表,她是一位波士頓律師,在過去十年中,她代理了一些最引人注目的指控 Uber、Lyft 和其他公司對司機分類不當的案件。她表示,22 號提案對司機來說是毀滅性的,但至少制定了一些基本標準。
"不幸的是,Uber 選擇利用第 22 號提案提供的巨大企業利益,卻忽視了它為司機提供的最低利益和保護,"利斯-里爾丹在聲明中說。
該訴訟要求宣佈 Uber 違反了第 22 號提案,並"禁止 Uber 聲稱其司機是獨立承包商"。「共享出行司機聯盟」要求支付法律費用和成本,但不要求金錢賠償。
此案名為 "Rideshare Drivers United 訴 Uber Technologies",加州高級法院,舊金山縣,案件編號不詳。
原告代表:Lichten & Liss-Riordan 律師事務所的利斯-里爾丹(Shannon Liss-Riordan)
Uber 方:不詳
閱讀全文
因擔心 "無休止的循環 "誤判,法官駁回 Uber 司機分類案 (link)
加州最高法院支持將 Uber 和 Lyft 司機視為獨立承包商的投票措施 (link)
Uber 在美國上訴法院輸掉了對加州臨時工法律的挑戰 (link)
Uber 和 Lyft 將支付 3.28 億美元了結紐約工資盜竊索賠案 (link)
加州民衆通過提案,允許優步將司機視為承包商-投影 (link)
(為便利非英文母語者,路透將其報導自動化翻譯為數種其他語言。由於自動化翻譯可能有誤,或未能包含所需語境,路透不保證自動化翻譯文本的準確性,僅是為了便利讀者而提供自動化翻譯。對於因為使用自動化翻譯功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路透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