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將對大型科技公司徵收2%的稅費,除非它們與當地新聞機構達成合作協議

路透中文
04/28
澳大利亞將對大型科技公司徵收2%的稅費,除非它們與當地新聞機構達成合作協議

擬議的徵稅將用於資助澳大利亞新聞業

科技平台與小型媒體機構達成協議時將獲得更大的抵扣額度

新徵稅提案擬於7月1日生效

Christine Chen/Byron Kaye

路透悉尼4月28日 - 澳大利亞政府周二表示,如果Meta META.OAlphabet旗下的谷歌 GOOGL.O 以及TikTok未能就其平台上的新聞內容與當地媒體達成付費協議,這些公司可能面臨數百萬美元的罰款。

擬議的「新聞談判激勵計劃」將對這三家大型科技公司徵收其本地收入2.25%的稅款,除非它們達成協議,所得款項將用於資助新聞公司,以促進澳大利亞新聞業的發展。

「人們越來越多地直接從Facebook、TikTok和谷歌獲取新聞,我們認為,大型數字平台為豐富其信息流並推動其營收的新聞業辛勤工作做出貢獻是公平的,」通信部長韋爾斯(Anika Wells)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平台應與新聞機構達成協議。如果它們決定不這麼做,最終將不得不支付更多費用,」她說道。

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反對對美國科技巨頭徵收數字服務稅,並威脅要對推行此類稅制的國家加徵關稅

「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我的政府將基於澳大利亞的國家利益做出決策,」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內塞同一場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根據該法案草案,該稅項將從2025-26財年(7月1日開始)起徵收。

「新聞媒體談判激勵機制意味着,如果某平台未能與新聞出版商達成協議,資金將歸我們所有,我們將根據新聞機構僱佣的記者數量向其分配這筆資金,」韋爾斯表示。

平台與規模較小的機構達成協議時, 將獲得更大的抵扣額度

政府表示,新聞談判激勵計劃 (link) 旨在取代2021年強制科技公司為新聞內容付費的法律,因為那些規定「已不再有效」。

(link) 此舉實施後,Meta曾短暫禁止用戶轉發新聞文章,但隨後與多家澳大利亞媒體公司達成了協議,這些協議將於2024年到期。

TikTok的一位發言人拒絕置評,而Meta和Google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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