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國家文化產業(00745)發布公告,於2026年4月28日,本公司與4名認購方(周星馳先生、王鵬先生、比高集團及Data Hash Group Limited)訂立4份認購協議,認購方已有條件同意(代表其本身或透過其指定實體)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配發及發行合共4680萬份認股權證,發行價為0.10港元。
本公司預期將自發行認股權證獲得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其他相關開支及專業費用後)為460萬港元。每份認股權證的價格淨額估計約為0.098港元。假設認股權證所附帶的認購權獲悉數行使,本公司預計所得款項淨額將增至約6070萬港元。
本公司認為,向認購方發行認股權證,主要旨在於本集團現有業務上創造策略性協同效應,尤其是藉助周先生(國際知名影星,現任比高集團執行董事,同時為認股權證的認購方之一)的參與,以及探索人工智能生成音樂、視頻及遊戲的新機遇。認購方具備在影視娛樂、新媒體開發(例如數字版權、流媒體、視頻點播)及授權方面的垂直整合優勢,而本公司則貢獻廣告及設計服務。此項合作使本公司的現有業務能夠優先進入比高集團的新媒體發行網絡,同時比高集團的內容庫可藉由本公司的製作能力進行共同開發或授權。至關重要的是,新媒體開發的協同效應使雙方能夠從數字平台(包括流媒體、視頻點播及移動內容授權)中實現收益最大化。
於認股權證獲全面轉換後,認購方將持有約16.64%股權,這是一個具相當比重但屬非控股性的持股比例,可確保長期的利益一致。總體而言,認購事項將娛樂、新媒體開發及電影製作整合為一個具有協同效應的生態系統,推動提升內容價值及股東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