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30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分局發布了罰單,劍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違規開展總行禁止辦理的業務,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房地產貸款管控嚴重不審慎,孖展擔保中心合作業務開展不審慎。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分局對其罰款195萬元。對時任該分行小企業信貸中心總經理張景麗、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李凌分別給予警告處罰;對時任該分行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戶經理、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石海斌,公司金融一部公司客戶經理柴洪波分別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