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5月2日訊,近日,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恒信東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孟楠、陳偉、王林海、李小波。
決定書顯示,2022年恒信東方與創意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諾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開展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向創意信息銷售服務器及相關軟件,向諾比侃銷售軟件。恒信東方從事創意信息業務和諾比侃部分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在知悉案涉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導致恒信東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18,161.14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關於前期差錯更正情況的說明》,對相關財務數據進行更正。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的規定。孟楠時任恒信東方董事長、總經理,陳偉時任恒信東方副總經理,王林海時任恒信東方財務總監,李小波時任恒信東方副總經理,對以上行為負有責任。
對此,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恒信東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孟楠給予警告並處以250萬元的罰款;對陳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30萬元的罰款;對王林海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李小波給予警告並處以70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