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表示,其使用Jo Malone這一名稱是指個人
Zara在答辯狀中稱其並未侵犯雅詩蘭黛的商標權
Zara稱雅詩蘭黛制定了使用Jo Malone名稱的指導方針
喬·馬龍表示此次合作屬於個人行為,與喬·馬龍倫敦品牌無關
Helen Reid
路透倫敦5月8日 - 時尚零售商Zara否認侵犯雅詩蘭黛旗下Jo Malone的商標權,並在向英國高等法院提交的文件中表示,其在與該調香師合作銷售的香水產品上使用其姓名,完全符合這家化妝品巨頭於2020年制定的原則。
雅詩蘭黛(EL.N)於1999年收購了馬龍同名香水品牌及其姓名使用權。馬龍於2006年離開該公司,2011年創立了新香水品牌「Jo Loves」,隨後於2019年與Zara展開香水合作。
儘管Zara的香水瓶身僅印有其自有品牌標識,但雅詩蘭黛針對馬龍、「Jo Loves」及Zara英國業務提起的訴訟((link))依據在於:Zara官網的產品描述中包含「Jo Malone」字樣,且包裝背面印有「由Jo Loves創始人Jo Malone CBE創作」的標語。
雅詩蘭黛集團的一位發言人拒絕就Zara母公司Inditex ITX.MC 的英國子公司ITX提交的答辯狀發表評論,路透曾看到該文件。
該發言人援引了公司今年3月提起訴訟時的聲明,稱馬龍於1999年同意「在某些商業場合,包括香水營銷中,不得使用Jo Malone這一名稱」。
此前關於名稱使用的指導
ITX在答辯文件中稱,雅詩蘭黛曾於2020年8月投訴Zara在中國官方微博賬號的一篇帖子中使用了「Jo Malone」一詞,但該美國公司的律師在同年10月表示,此舉屬於允許的使用範圍。
ITX的文件指出,雅詩蘭黛的律師當時同時為Zara使用該名稱制定了原則,要求Zara應使用「Jo Malone CBE」、「Jo Malone女士」、「Malone女士」或「Jo」來區分個人與品牌,且不得將其稱為香水品牌Jo Malone的創始人。
ITX在文件中表示,香水包裝及Zara網站上的措辭均符合上述原則。
馬龍如何稱呼自身的問題
ITX指出,鑑於雅詩蘭黛的商標權,本案引發了一個更廣泛的問題:即馬龍「如何才能公平且合法地自稱」。
Zara香水 的描述現改為:「與調香師Jo Malone CBE女士合作,她是Jo Loves品牌的創始人。」
馬龍雖未立即回覆郵件置評請求,但上月曾在個人Instagram賬號上發布了一段關於其姓名使用的視頻聲明。
「七年前,我開始與Zara合作,是他們主動聯繫了我,他們並非聯繫某家公司、某個品牌或某個標誌,而是聯繫了我——喬·馬龍這個人……我們已竭盡全力確保每個人都明白,這與‘喬·馬龍倫敦’公司毫無關聯,」她在聲明中表示。
ITX公司還否認了雅詩蘭黛關於「假冒」的指控——即誤導消費者認為商品或服務屬於另一家公司的行為——並否認了訴訟中將其香水描述為「平價」的說法。
在Zara英國官網上,包括「活力紐約」、「優雅東京」和「時尚倫敦」在內的香水,每瓶100毫升售價為35.99英鎊($ 48.82)。同等容量的喬·馬龍香水售價則為122英鎊及以上。
Inditex公司拒絕就ITX的申報文件置評。
($ 1 = 0.7372 p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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