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12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4月24日公布的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京東大道支行因管理不善導致金融許可證遺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京東大道支行予以警告,處1萬元罰款。 今年開年以來,江西銀行已四涉處罰。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3月13日公布的萍鄉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萍鄉分行及相關責任人貸款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個人貸款。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萍鄉監管分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萍鄉分行罰款70萬元;對責任人劉曉磊、徐勃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10萬元;對責任人楊啓旺、劉孔義給予警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2月25日公布的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合計被罰70萬元。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貸款管理不到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對歐陽品華、陳勇分別給予警告。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及相關責任人未嚴格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對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迎賓大道支行罰款40萬元;對萬俊英、樊波給予警告並罰款共計13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1月21日發布撫州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廣昌南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違規辦理櫃面業務。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撫州監管分局決定對廣昌南銀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20萬元;對吳志鵬、陳登富給予警告。江西銀行財報顯示,江西銀行擁有廣昌南銀30.00%的股權。 (責任編輯:田雲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