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高管薪酬體系,正經歷一場深層重塑。
南都灣財社記者注意到,萬科於近日發布《關於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公告》及新版《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公告明確,全職董事及高管績效薪酬佔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同時新增止付與追索機制。
據了解,在此次調整之前,萬科高管薪酬主要由固定薪酬和年度獎金兩部分構成,分配邏輯以崗位重要性和等級為核心。雖然公司曾推出過股權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措施,但並未將其作為高管薪酬結構的法定組成部分寫入正式薪酬管理制度,而最新方案打破了這一慣性邏輯,這標誌着萬科對高管薪酬體系進行系統性調整,核心或是強化薪酬與經營業績的深度綁定。
薪酬結構重構:績效佔比不低於50%
根據公告內容,本次薪酬方案適用對象為公司2026年度任期內的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中,董事薪酬實行分類管理:獨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全職工作的其他董事仍執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確定的酬金方案,按月發放;在公司全職工作的董事則參照高級管理人員標準領取薪酬,不再另行領取董事酬金。
高級管理人員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酬根據職位價值、責任大小、個人能力及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綜合確定,為年度固定報酬;績效薪酬則以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為考覈基礎,結合經營業績指標達成情況及個人業績貢獻覈定發放。方案明確規定,績效薪酬佔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
此外,新版薪酬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了薪酬體系,將中長期激勵收入納入全職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構成,包括股權激勵、任期激勵等方式,具體方案將另行制定。公告指出,這一調整旨在兼顧短期經營目標與公司長期戰略發展,推動管理層更加關注企業可持續價值創造。
約束機制升級:首設薪酬止付與追索制度
本次薪酬改革的另一大亮點是建立了多層次的約束機制,實現「有獎有罰、權責對等」。
方案明確了薪酬與公司業績的緊密聯動機制:當公司較上一會計年度由盈利轉為虧損或虧損擴大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平均績效薪酬原則上應相應下降。若未滿足上述聯動要求,董事會需在相關決議中詳細說明原因並進行信息披露。
更為重要的是,萬科首次在薪酬管理制度中引入薪酬止付與追索機制。根據規定,若公司因財務造假等錯報對財務報告進行追溯重述,將及時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重新考覈,並追回超額髮放部分。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對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過錯,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減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薪酬,並對相關期間已支付的薪酬進行全額或部分追回。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