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關於陳磊、王慧琳山東港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公告內容如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關於陳磊、王慧琳山東港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職資格的批覆青金復〔2026〕88號山東港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山東港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關於覈准陳磊、王慧琳同志董事任職資格的請示》(魯港財司報〔2026〕14號)收悉。經審核,現批覆如下:一、覈准陳磊、王慧琳山東港口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的任職資格。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在到任後10個工作日內向我局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我局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此復。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2026-05-06